個稅“減稅”政策昨公佈 6大專項扣除 單位個每人平均可申報
個稅“減稅”政策昨公佈 個稅、大病、房租扣除標準提高
6大專項扣除 單位個每人平均可申報
修訂後的個人所得稅法實施條例將自2019年1月1日起與新個人所得稅法同步施行。在此次個稅新政策中,除了起徵點提高到5000元以外,最受關注的就數(shù)對於子女教育、繼續(xù)教育、大病醫(yī)療、住房貸款利息或者住房租金、贍養(yǎng)老人共6項在內的個人所得稅專項附加扣除。
國務院總理李克強日前簽署國務院令,公佈修訂後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個人所得稅法實施條例》,修訂後的條例將自2019年1月1日起與新個人所得稅法同步施行,目前距離個稅新政的正式施行已經(jīng)只剩不到10天時間。繼國家稅務總局本週就全面實施新個人所得稅法後工資、薪金所得,勞務報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許權使用費所得預扣預繳個人所得稅的計算方法進行正式公告後,對於人們最關注的個稅新政中“專項附加扣除”的辦理方法,昨天晚間也由國家稅務總局正式公佈。
此次新修改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個人所得稅法》中,一大亮點是建立了綜合與分類相結合的個人所得稅制,對部分勞動性所得實行綜合徵稅,優(yōu)化調整了稅率結構,提高了綜合所得基本減除費用標準,設立了專項附加扣除項目,並相應健全了個人所得稅徵管制度。為保障新個人所得稅法順利實施,國務院近日在對1994年制定的個人所得稅法實施條例作出修改時,也優(yōu)化了與專項附加扣除政策相關的納稅服務,明確工資、薪金所得可以由扣繳義務人在扣繳稅款時減除專項附加扣除,其他綜合所得在匯算清繳時減除專項附加扣除,納稅人可以委託扣繳義務人或者其他單位和個人辦理匯算清繳。
大病醫(yī)療扣除調至每年80000元
在此次個稅新政策中,除了已經(jīng)實施的起徵點提高到5000元以外,最受關注的就數(shù)即將實施的對於子女教育、繼續(xù)教育、大病醫(yī)療、住房貸款利息或者住房租金、贍養(yǎng)老人共6項在內的個人所得稅專項附加扣除。由於這些扣除項都集中在最基本的民生領域,涉及千家萬戶,因此也被稱為“最接地氣”的個稅新政——
(一)子女教育
納稅人的子女接受全日制學歷教育(學前教育和學歷教育)的相關支出,按照每個子女每月1000元的標準定額扣除。
父母可以選擇由其中一方按扣除標準的100%扣除,也可以選擇由雙方分別按扣除標準的50%扣除,具體扣除方式在一個納稅年度內不能變更。
(二)繼續(xù)教育
納稅人在中國境內接受繼續(xù)教育的支出,按照學歷(學位)繼續(xù)教育每月400元、技能人員或專業(yè)技術人員職業(yè)資格繼續(xù)教育當年3600元的定額扣除。
技能人員或專業(yè)技術人員職業(yè)資格繼續(xù)教育,由接受教育的納稅人本人扣除。本科以上學歷(學位)繼續(xù)教育,由接受教育的納稅人本人扣除;本科及以下學歷(學位)繼續(xù)教育,可以選擇由接受教育的納稅人本人扣除,也可以選擇由其父母按照子女教育扣除。
(三)住房貸款利息
本人或者配偶,單獨或者共同使用商業(yè)銀行或住房公積金個人住房貸款,為本人或配偶購買中國境內住房,而發(fā)生的首套住房貸款利息支出,按照每月1000元的標準定額扣除。
經(jīng)夫妻雙方約定,可以選擇由其中一方扣除。選擇確定後,一個納稅年度內不能變更。夫妻雙方婚前分別購買住房發(fā)生的首套住房貸款,其貸款利息支出,婚後可以選擇其中一套購買的住房,由購買方按扣除標準的100%扣除,也可以由夫妻雙方對各自購買的住房分別按扣除標準的50%扣除,具體扣除方式在一個納稅年度內不能變更。
(四)住房租金
納稅人本人及配偶在主要工作城市沒有自有住房而發(fā)生住房租金支出的,可以按照以下標準定額扣除:直轄市、省會(首府)城市、計劃單列市,以及國務院確定的其他城市每月1500元;除上述城市以外,市轄區(qū)戶籍人口超過100萬人的城市每月1100元,市轄區(qū)戶籍人口不超過100萬人(含)的城市每月800元。
住房租金支出由簽訂租賃住房合同的承租人扣除。如夫妻雙方主要工作城市相同,且雙方在當?shù)鼐鶝]有住房而各自租賃住房的,只能選擇一方扣除;如夫妻雙方主要工作城市不同,且雙方在兩地均沒有住房而各自租賃住房的,可按規(guī)定標準分別進行扣除。
(五)贍養(yǎng)老人
納稅人贍養(yǎng)一位及以上年滿60歲父母的贍養(yǎng)支出,可以按照獨生子女每月2000元、非獨生子女分攤每月2000元(每人分攤的額度不能超過1000元)的標準定額扣除。具體的分攤方式包括均攤、約定分攤、老人指定分攤;約定或指定分攤的,需簽訂書面分攤協(xié)議,指定分攤優(yōu)先於約定分攤;具體分攤方式和額度確定後,在一個納稅年度內不能變更。
贍養(yǎng)老人專項附加扣除的扣除主體是贍養(yǎng)義務人,包括被贍養(yǎng)人的子女(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繼子女、養(yǎng)子女)和子女均已去世的年滿60歲的祖父母、外祖父母的孫子女、外孫子女。
(六)大病醫(yī)療
在一個納稅年度內,納稅人發(fā)生的與基本醫(yī)保相關的醫(yī)藥費用支出,扣除醫(yī)保報銷後個人負擔(指醫(yī)保目錄範圍內的自付部分)累計超過15000元的部分,由納稅人在辦理年度匯算清繳時,在80000元限額內據(jù)實扣除。
納稅人發(fā)生的醫(yī)藥費用支出,可以選擇由本人或者其配偶扣除;未成年人子女發(fā)生的醫(yī)藥費用支出,可以選擇由其父母一方扣除。
單位、個每人平均可辦理專項附加扣除
根據(jù)規(guī)定,居民個人取得綜合所得,按年計算個人所得稅;有扣繳義務人的,由扣繳義務人按月或者按次預扣預繳稅款。因此,納稅人可以在任職單位每月預扣預繳稅款環(huán)節(jié)享受專項附加扣除政策,也可以自行在年度匯算清繳環(huán)節(jié)享受專項附加扣除政策。
北京青年報記者了解到,對於納稅人由單位每月發(fā)放工資的預扣預繳稅款環(huán)節(jié)辦理的,根據(jù)規(guī)定,除大病醫(yī)療以外,對於子女教育、繼續(xù)教育、住房貸款利息、住房租金、贍養(yǎng)老人五項專項附加扣除,納稅人可以選擇在任職單位每月發(fā)放工資預扣預繳稅款時,享受專項附加扣除政策。其中納稅人在首次享受時,需要先填寫《個人所得稅專項附加扣除資訊表》,並報送給任職單位。任職單位比照“三險一金”的扣除方式,為納稅人辦理專項附加扣除。
而對於納稅人在年度匯算清繳的自行納稅申報環(huán)節(jié)辦理的,如果納稅人在納稅年度內未享受或未足額享受專項附加扣除的,以及對於無法按月享受的大病治療支出專項附加扣除的,可以選擇在次年3月1日至6月30日內,自行辦理綜合所得年度匯算清繳申報時享受專項附加扣除。辦理時需向稅務機關報送《個人所得稅專項附加扣除資訊表》。
納稅人個人資訊可在APP和網(wǎng)站填報
稅務部門提醒納稅人,無論是在預扣預繳稅款環(huán)節(jié),還是在年度匯算清繳環(huán)節(jié)享受專項附加扣除政策,一定要準確完整地填報《個人所得稅專項附加扣除資訊表》,並及時提交給任職單位或稅務機關。
北青報記者了解到,為了方便、高效地傳遞納稅人報送資訊,稅務部門為納稅人提供了通過紙質表格、電子模板、遠端辦稅端共三種方式,向任職單位或稅務機關報送《個人所得稅專項附加扣除資訊表》。其中,遠端辦稅端最為便捷,也可能將成為未來納稅人報送的最佳選擇。據(jù)悉,從2019年1月1日,稅務機關將正式發(fā)佈遠端辦稅端,包括國家稅務總局發(fā)佈的手機APP“個人所得稅”和各省電子稅務局網(wǎng)站。納稅人下載或打開這些遠端辦稅端軟體,通過實名註冊獲取登錄用戶名和密碼,並進入軟體操作界面,即可以填報專項附加扣除資訊。
包括子女教育、繼續(xù)教育、大病醫(yī)療、住房貸款利息或者住房租金、贍養(yǎng)老人共6項在內的個人所得稅專項附加扣除,都集中在最基本的民生領域,涉及千家萬戶。但正是由於這些項目“很接地氣”,因此也存在著每個家庭的實際負擔情況差異明顯的特徵。為此,稅務部門在制定有關專項附加扣除具體範圍和標準實施細則時,也遵循了公平合理、利於民生、簡便易行的原則,讓老百姓充分、便利、及時地享受到改革紅利。
隨著6個專項附加扣除的具體範圍和標準正式明確,我國自1980年個人所得稅立法以來,政策調整規(guī)模最大、涉及人群最廣、減稅力度最強的一次個人所得稅制重大改革也已全面準備就緒。
發(fā)放1月工資時未及時扣除的可延後補扣
隨著個稅新政策出臺,附加扣除備受納稅人關注。不過,由於目前距離1月1日已僅剩不到10天,很多希望通過單位按月預扣預繳稅款的納稅人,擔心來不及報送個人家庭資料影響1月份享受扣除。對此,北青報記者昨晚從北京市稅務局了解到,若個別單位1月份未能及時扣除,可在2月份乃至以後月份發(fā)放工資時,補扣1月份可以享受扣除的部分。
針對部分納稅人擔心個稅扣除操作複雜會加重辦稅負擔,明年起除大病醫(yī)療實行年度匯算清繳外,其餘5項均可在單位預扣繳環(huán)節(jié)完成減稅。納稅人只需將有關憑證留存?zhèn)洳?申報時並不需要向稅務機關提供,稅務部門主要採取事後核查的方式來減少逃漏稅問題。
在辦稅方式上,2019年1月1日個人所得稅手機APP全面上線後,納稅人可自主選擇手機端或WEB端填列專項附加扣除資訊,實現(xiàn)全流程“指尖辦稅”,切實減輕納稅人辦稅負擔。
據(jù)北青報記者了解到,為全面保障納稅人和扣繳義務人既懂政策,又會申報,稅務部門此前已經(jīng)開展了大規(guī)模的政策培訓,並鼓勵和支援扣繳單位財務人員克服困難,盡可能滿足納稅人申報專項附加扣除需求,在發(fā)放1月工資時進行扣除。若個別單位未能及時扣除,可在2月份乃至以後月份發(fā)放工資時,補扣1月份可以享受扣除的部分。
明年起月入萬元個稅幾乎為零
隨著6項專項附加扣除的正式出爐,納稅人尤其是工薪族的個稅負擔將進一步降低。北青報記者測算,按照明年1月1日開始的新政,對於每月萬元收入的納稅人個稅將變得極少,而月入2萬元的納稅人減稅幅度將超過七成!
按照個稅新政,北青報記者算了一筆賬:假設在北京工作的小張,已婚,自己為獨生子女且有一個孩子正在上小學,父母已滿60歲,小張在北京沒有購買住房、租房居住,且正在攻讀在職研究生學歷,那麼他可以享受子女教育、繼續(xù)教育、住房租金、贍養(yǎng)老人4項專項附加扣除。
假設小張月工資2萬元,在不考慮“三險一金”情況下,今年10月1日個稅改革前按每月3500元基本減除費用標準計算,他每月應繳納個稅3120元;10月1日以後取得工資,按每月5000元基本減除費用標準和調整後的稅率表計算,應繳納個稅1590元,稅負水準降低近50%。
在此基礎上,2019年1月1日實施專項附加扣除後,小張每月可享受專項附加扣除如下:子女教育專項附加扣除1000元,繼續(xù)教育專項附加扣除400元,住房租金專項附加扣除1500元,贍養(yǎng)老人專項附加扣除2000元,共計扣除4900元。
照此計算,小張每月應繳納的稅款降為800元,比今年10月1日後的1590元個稅又減少790元,稅負下降49.7%;比今年10月1日個稅改革前應繳納的3120元個稅少繳2320元,稅負水準降低74.4%。
如果小張月工資為1萬元或以下,那麼2019年1月1日後取得工資,享受專項附加扣除後,小張應繳納個稅已經(jīng)幾乎為零。
(記者 張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