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從公安部獲悉,1月6日,依照《海峽兩岸共同打擊犯罪及司法互助協(xié)議》有關(guān)規(guī)定,大陸警方將臺灣警方通緝的毒品犯罪通緝犯吳育升、王聰慧遣返臺灣。至此,大陸警方已應(yīng)臺灣警方請求成功抓捕並遣返臺灣籍毒品犯罪通緝犯4人。
據(jù)公安部介紹,2010年11月18日,臺灣警方請求大陸警方協(xié)助抓捕臺灣毒品犯罪通緝犯吳育升(男,32歲,臺灣宜蘭人)、王聰慧(男,48歲,臺灣宜蘭人)。接到臺灣警方正式請求後,大陸警方立即部署禁毒部門開展抓捕工作,于11月23日在廣東珠海先後將吳育升、王聰慧抓獲。
此次的成功抓捕與遣返,是兩岸警方落實《海峽兩岸共同打擊犯罪及司法互助協(xié)議》、共同打擊毒品犯罪活動的又一重大成果,充分展現(xiàn)了兩岸警方加強禁毒合作、造福兩岸人民的共同願景,表明瞭兩岸警方攜手打擊毒品犯罪、遏制毒品問題蔓延的堅定決心,對於推動兩岸警方加強司法互助、深化禁毒合作具有重要意義。
據(jù)了解,近年來,隨著兩岸合作交流日益增多,一些臺灣與大陸的不法分子相互勾結(jié),鋌而走險,製造、走私、販賣毒品犯罪活動日益突出,給兩岸社會治安和人民群眾生活帶來嚴(yán)重危害。僅2010年上半年,大陸警方就先後破獲涉臺毒品犯罪案件38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