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中國時報》24日社論指出,臺灣新黨青年幹部遭到臺灣“調(diào)查局”大舉搜索、拘提、偵訊,大炮打小鳥的結(jié)果竟是“無保請回”,小鳥沒被轟死,大炮已經(jīng)膛炸。事件經(jīng)過5天,“檢調(diào)”單位頻頻澄清自己沒有“違法”,卻交代不出新黨幹部哪“違法”。社論認為,這出荒腔走板的鬧劇,不只重創(chuàng)“司法”公信,也為兩岸掀波,將大陸“仇臺”情緒推上高點,蔡英文當局與臺灣人民不能沒有警覺。
社論指出,段宜康為蔡英文撇清説“民進黨高層不知”,但“不知”不等於“沒有責任”,禍因災源,仍是來自於民進黨,因為民進黨上臺一系列的“敵中”作為,已然為“綠色麥卡錫主義”鋪墊了溫床。但我們要問,民進黨真的要把大陸當敵人嗎?臺灣人民真的要隨著民進黨的腳步,把大陸當敵人嗎?
社論表示,民進黨在心態(tài)上把大陸當敵人,因而敵視新黨與“統(tǒng)派”團體。這次爭議不是發(fā)端,而是進行中的序列事件。首先是草率三讀通過“組織犯罪防制條例”修正案,在放寬“組織”認定要件後,即可把“愛國同心會”等“統(tǒng)派”團體的抗爭視為“組織犯罪”,最重可判10年有期徒刑、1億新臺幣罰金。把“統(tǒng)一主張”加罪化,不但違反民主原理,在心態(tài)上就是把大陸視為敵人。其次,“立法院”初審通過將“刑法”外患罪章中的“外國”擴大為“外國或敵人”,這項“修法”除了再度針對“統(tǒng)派”團體“量身設刑”外,更是直踩“法理臺獨”的紅線,不但把大陸視之為敵,還視之為“外(國)”患。其後果將極為嚴重,民進黨若執(zhí)意踩此紅線,是把臺灣安危當兒戲。
而現(xiàn)在,又針對一個已成立24年,被視為“統(tǒng)派”有政治聲量的新黨,檢調(diào)祭出了“臺灣安全法”大舉搜、拘,想要將新黨人士坐罪入罪。
社論認為,眾罪齊加,多法並擊,民進黨當局的利刃所指,都是“統(tǒng)派”團體,其潛邏輯就是“大陸是敵人”,而與大陸理念接近的“統(tǒng)派團體”,就是“敵人組織”。説白了,這不就與臺灣在“威權(quán)”統(tǒng)治或美國在麥卡錫年代的“匪諜就在你身邊”的邏輯如出一轍。陳長文教授曾説:“當臺灣把大陸當朋友,大陸不一定是臺灣的朋友,但當臺灣把大陸當敵人,大陸就一定是臺灣的敵人?!迸_灣真的要把大陸當敵人嗎?又或者,臺灣付得起把大陸當敵人的代價嗎?
全面追殺“統(tǒng)派”團體,結(jié)果就是升高大陸內(nèi)部民族主義的怒潮。人民的怒火,大陸當局不可能無視不理,同時,大陸軍方也不乏強硬且極欲建立歷史戰(zhàn)功的少壯派將領(lǐng),當民進黨當局赤裸裸地把大陸放上了“敵人”甚至“敵國”的天秤一端,在兩岸政、經(jīng)、軍的實力極度懸殊的此時,臺灣要不要衡量一下,有站上天秤另一端的對抗實力嗎?
社論説,這種樹敵、造敵的愚行,和在大象腳邊騷癢的猴子、在公雞眼前挑釁的草螟,有什麼不同?民進黨因權(quán)力焦慮而盲目,臺灣人民不能陪著一起愚昧。
再回到“檢調(diào)”搜索新黨青年幹部的事件,從臺灣“調(diào)查局”推責任給檢察官,檢察官把皮球踢給“調(diào)查局”,段宜康則撇清民進黨高層不知此事,但不管是哪一種可能性,兩岸之勢、臺灣之局,豈不危哉?
社論強調(diào),新黨事件令大陸“仇臺”情緒再度燃起,蔡英文萬不可輕忽此效應,亡羊補牢時已急矣,蔡英文須由上而下、由近而遠,進行全面的損害管控。蔡英文辦公室應出面説明,段宜康的撇清,比不上正式與斷然澄清,蔡英文不能繼續(xù)神隱,並要究責“調(diào)查局”的輕率盲動。當然這都只是“治標救急”,更重要的是,民進黨必須扭轉(zhuǎn)其“敵中”的心態(tài),這才是解除危機的“治本之道”?! ?/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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