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一月五日臺當局“教育部”“卡管中閩上任臺大校長”至今已一百天。臺當局“教育部”長潘文忠正式遞出辭呈。在潘文忠呼籲“停止政治操作”的請辭聲明曝光後,賴清德隨即“勉予同意”準辭。臺灣《聯(lián)合報》15日發(fā)表社論文章指出,無論如何,“卡管”案已嚴重傷害民間對臺當局的信任,這不是走掉一個潘文忠即可解決。臺當局“行政院”要如何“依法行政”,讓管中閔儘快上任,仍得費一番思量。回想民進黨百日“卡管”之不遺餘力,如此強大的意志和力量,為何不用來拼政績?
社論摘編如下:
從一月五日臺當局“教育部”“卡管”至今已一百天。臺當局“教育部”長潘文忠不知是因為自慚無法達成任務,或者不願再背“謀殺教育”的黑鍋,終於正式遞出辭呈。臺當局“行政院長”賴清德原本還不放人,狡稱潘文忠是為“家庭因素”請辭;但在潘文忠呼籲“停止政治操作”的請辭聲明曝光後,真相大白,賴清德隨即改口“勉予同意”準辭。這一百天,是一個偽稱民主的臺當局“淩遲”臺灣大學的血腥紀錄;雖然潘文忠輕鬆走人,但他留下的爛攤還很難説要如何收場。
這一百天的“淩遲”,其實不止是管中閔個人受盡屈辱,整個臺灣大學包括畢業(yè)校友皆同蒙其災;所有相信民主自由及大學自治的民眾,也被這場黑雲(yún)蔽日的廝殺弄到幾乎喪失信念。怎麼會有這樣的臺當局、會有這樣的臺當局“教育部長”,敢對自己轄區(qū)內(nèi)首屈一指的大學痛下重手?
潘文忠三個多月來發(fā)動“卡管”的狠勁,絕不能説不夠奮力。然而,他最後除證明自己的濫權和民進黨的器量狹小之外,只讓民眾對蔡臺當局的冷酷感到心寒,其餘一事無成。民眾好奇的是,過去三個多月,賴清德的團隊曾經(jīng)為哪件臺灣大事如此齊心賣力堅持嗎?沒有!人們一件都想不起來。民進黨當局三個月來最讓民眾刻骨銘心的“作為”,就是臺當局“教育部”、臺灣陸委會、臺當局“內(nèi)政部”、臺北地檢署四面八方出動圍剿管中閔。
回顧過去這段時日臺當局的作為,在花蓮震災後,臺當局高呼要協(xié)助花蓮重建,卻吝于提供當?shù)禺b業(yè)紓困貸款,逼得縣府要從民間善款中挪出紓困經(jīng)費。在深澳燃煤電廠的環(huán)評引發(fā)爭議時,賴清德僅能逞一下“乾淨的煤”之口舌,臺當局“環(huán)保署副署長”詹順貴甚至認為他是受到了臺電的“誤導”。在大陸祭出“31條”惠臺措施時,賴清德支吾其詞,他當時念得最鏗鏘的臺詞竟是“中共的最終目標是吞併臺灣”,一句空洞無物的“臺獨”口號。在中美貿(mào)易大戰(zhàn),賴清德誇口臺灣要借此得到“對臺灣有利的事”;但是,他始終無法指出任何一項具體途徑可能對臺灣有利。
對賴清德而言,這些事關臺灣前途的大事難道真的那麼無足輕重,比不上一個潘文忠“卡管”來得需要他費心?否則,為何他在上次“內(nèi)閣”改組中會極力慰留潘文忠,要求他繼續(xù)未竟的任務。或者,對於“臺獨”人士及“臺獨工作者”而言,打倒一個管中閔所能獲致的快慰,要遠遠大於其他拼政績的成就感?否則,為何他放任各部門全力圍剿管中閔,卻不在乎臺當局的形象不斷因此減損。
以潘文忠“死士”般的效命方式,猶未能完成“拔管”的任務;其癥結,恐怕就在臺當局“教育部”指控的董事、抄襲、兼職的“三宗罪”,證據(jù)和“法理”太過薄弱。否則,有這麼多公權力部門的合力羅織,何以提不出讓對手一刀斃命的鐵證?賴清德稱許潘文忠,以個人去留“為校長遴選劃出一道標準”;這樣的評語完全是混淆是非。潘文忠身為臺當局“教育部長”而“違法”濫權,使臺大和臺灣教育界蒙羞,他去職是咎由自取;賴清德身為臺當局“行政院長”而曲意護短,也難脫其責。
我們不曉得蔡英文對潘文忠“卡管”百日的看法如何,但是,“卡管”風暴傷害臺當局形象不輕,她卻始終默不作聲,這暴露她和賴清德間的鴻溝不淺,所以才會急需陳菊入蔡英文辦公室協(xié)助。
無論如何,“卡管”案已嚴重傷害民間對臺當局的信任,這不是走掉一個潘文忠即可解決。臺當局“行政院”要如何“依法行政”,讓管中閔儘快上任,仍得費一番思量。回想民進黨百日“卡管”之不遺餘力,如此強大的意志和力量,為何不用來拼政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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