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jù)臺灣“中央社”報道,抗議強拆大埔對苗栗縣府砸雞蛋、丟鞋等案,遭判罰金新臺幣1萬元的臺灣“太陽花學運”成員陳為廷,29日上午和張森文遺孀彭秀春到臺中高分院出庭。
苗栗地方法院去年審理時,認為陳為廷丟鞋已逾合理表達意見範圍,羞辱意味甚濃,觸犯強暴公然侮辱罪,處罰金新臺幣1萬元,並沒收該只球鞋。
臺中高分院29日上午原訂傳前苗栗縣長劉政鴻出庭作證,但他未現(xiàn)身,不過卻具狀向法院表示不再追究刑事責任。
陳為廷開庭後表示,劉政鴻上次開庭請假,此次他雖表明不追究刑事責任,但目前已進入二審,沒有撤回空間,所以無任何實質(zhì)意義。
至於未來是否繼續(xù)從政?陳為廷説,短期內(nèi)不會有這個打算,目前僅規(guī)劃把書好好念完,持續(xù)將組織運動根基打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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