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jù)臺灣“中央社”報道,臺北市長柯文哲今天表示,送到他手上的公文平均有12到14個印章,流程要跑一週以上,他要改革蓋章文化,有蓋章的人一定要看過公文,“誰蓋章誰負責,落實責任政治。”
媒體報導,柯文哲認為行政體系太慢,臺北市府公文送到他手上時至少要蓋12個章,因此下令研考會檢討,希望印章量減至4到6個,評估跑公文時程能從8天縮短至1天。也要求局處會議紀錄要在會後2小時出爐。
柯文哲7日上午出席市政會議後記者會時表示,送到他那裏的公文平均有12到14個印章,1份公文流程都要跑1周以上,“這要改變”。
柯文哲説,臺大醫(yī)院任何公文最多4個,臺北市府平均12到14個印章,多的話還有到20個章,“真的每個人都有在看嗎?”他也認為這是沒有效率,一件公文為什麼要20個人看,完全沒有道理。
他説,公文蓋那麼多章,如果出事到底誰要負責,他認為公文不需要蓋那麼多章,蓋章的文化要改革,蓋的人一定要看,“誰蓋章誰負責,落實責任政治”。
柯文哲説,這跟公文流程和組織有關,他請人事處、研考會和秘書處研究,當然不是一天可以解決,這是長期計劃。他也跟秘書長交代,蓋章的權利義務還是要明訂一個標準,秘書長正在草擬方案和蒐集數(shù)據(jù),要把蓋章文化推翻掉。
另外,對於會議紀錄2小時就要出爐的規(guī)定,柯文哲説,新的規(guī)定是會議紀錄出來後,送給開會的人看,當事人2小時以內(nèi)要提出意見,沒意見他就簽了發(fā)出去?!胺凑緛砭鸵?,2個鐘頭內(nèi)做跟2個禮拜內(nèi)做,還是要做啊,拖太久公文效率就不見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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