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臺北故宮院長馮明珠受聘北京故宮研究院顧問一事持續(xù)引發(fā)爭議。臺灣陸委會邀集相關部門討論後認定她違法,要求重啟調查。本是兩岸文化交流的事,卻硬被扣上“統(tǒng)戰(zhàn)”的大帽子。中國社會科學院臺研所綜合研究室主任金奕11日在接受《環(huán)球時報》採訪時表示,從馮明珠受聘北京故宮被阻一事可以看出蔡英文當局對兩岸交流所採取的“有取捨”的態(tài)度,以及為民間交流賦予的強烈的政治目的。
馮明珠卸任3個多月後,轉任北京故宮博物院顧問。據(jù)臺灣《自由時報》11日報道,陸委會10日邀請相關機關開會研商,認定馮明珠縮短登陸管制期限的做法“違反自行回避的規(guī)定”,將由臺北故宮撤銷原處分後,重新核查管制時間;而馮如果涉及違反“兩岸人民關係條例”第33條及第90條規(guī)定,則送交司法機關處理。
參與會議的臺北故宮副院長李靜慧稱,“兩岸人民關係條例”明定任職許可分為3類:一是被公告禁止的職務,任何人都不能擔任;二是需要申請才能任職的職務;三是可行的職務。而陸委會把北京故宮研究院認定為“公告禁止”,接下來要認定什麼是“任職”,雖然馮明珠認為是“榮譽職”和“無給職”,但陸委會提出的資料顯示北京故宮博物院網站介紹馮明珠是新聘顧問,因此“針對任職實質內容,陸委會要求臺北故宮做行政調查”。李靜慧稱,這牽涉到“兩岸人民關係條例”第90條,倘若政務退職人員違反第33條,就會被處以3年有期徒刑或拘役或處以50萬元新臺幣以下罰金。
《自由時報》11日提及,馬英九當局集體在“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