黃國昌。(圖片來源:臺灣“東森新聞雲(yún)”)
臺灣網(wǎng)11月16日訊 據(jù)臺灣《中時電子報》報道,時代力量“立委”黃國昌罷免案將在下個月16日舉行,“中選會”今天公告罷免案投票日期訂於2017年12月16日(星期六)上午8時至下午4時,于新北市金山區(qū)、萬里區(qū)、汐止區(qū)、平溪區(qū)、瑞芳區(qū)、雙溪區(qū)、貢寮區(qū)各投票所投票。
報道指出,“中選會”今天發(fā)佈第9屆“立委”(新北市第12選舉區(qū))黃國昌罷免案罷免公告。罷免公告同時載明提議人之領(lǐng)銜人孫繼正先生提出之罷免理由書及被罷免人“立委”黃國昌所提之答辯書。
罷免黃國昌的理由共有七大項,包括公開主張還權(quán)於民,私底下卻踐踏民意;羞辱選民,“去年11月30日,一群汐止的市井小民只是為了同婚‘修法’的爭議及關(guān)心下一代的教育,前往黃國昌‘立委’汐止服務(wù)處陳情,沒想到其中一名陳情者的全名被黃國昌公開在個人臉書上,任由他的粉絲肉搜霸淩?!?/p>
黃國昌則在答辯書中否認(rèn),強調(diào)孫繼正等人所提出的罷免理由書及文宣廣告,內(nèi)容完全是悖離事實的刻意曲解。
“中選會”表示,依“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規(guī)定,罷免活動期間自2017年12月6日至12月15日,共計10日,每日罷免活動時間自上午7時至下午10時止,罷免活動期間將由新北市選舉委員會舉辦公辦電視罷免説明會。(臺灣網(wǎng) 盧佳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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