管中閔被卡了3個月無法上任臺大校長。(圖片來自臺媒)
臺灣網(wǎng)4月9日訊 據(jù)臺灣“東森新聞雲(yún)”報道,“卡管”案已滿3個月,臺大校長也已經(jīng)空位9個月,許多行政措施都沒有一個定論,支援管中閔擔任校長的“大學自主聯(lián)盟”決定與義務律師團合作,到北檢告發(fā)臺當局“教育部長”潘文忠、“人事處長”陳焜元瀆職,要求公家賠償,“學生受教權跟臺大的發(fā)展都被剝奪了。”
報道説,“玉山計劃”日前到美國攬才,臺當局“教育部”、“科技部”與臺灣清大、臺灣交大等大學都出席美東地區(qū)的説明會,但臺大因為卡在“沒有校長”,行政團隊搞不定的情況下,想攬才也無力訂定規(guī)範、條件,最後只好不出席;再來,管中閔事件已經(jīng)傳到海外,就算想攬才,學者、學生也會擔心臺大的情況而不敢回來。
“大學自主聯(lián)盟”曾發(fā)佈聲明,強調遴選過程一切合法、無疑慮,如果覺得辦法有缺漏,是辦法不完善的問題,可以再請校務會議修正、甚至由“教育部”來指導訂定,但跟“管中閔上任”的合法性沒有關係;“聯(lián)盟”也曾請前校長孫震、陳維昭、李嗣涔大談校長遴選的演變與程式,認為制度可以更改,但“‘教育部’要依法行政”。
據(jù)了解,有部分臺大師生決定在本週告發(fā)“教育部長”潘文忠瀆職罪,另外,臺大澄清的公文多半在“人事處”就被擋下來,所以也一併告發(fā)“人事處長”陳焜元,目前委託“自主聯(lián)盟”與義務律師團辦理。
不過,臺當局“教育部”響應説,所有質疑都是程式上必要的部分,也都有登記在案,真的是依法行政,也是公務員的責任,“教育部”也想儘快處理,才不會影響其他的行政工作,但該有的程式還是要確認無疑義。
另外,臺北市議員鍾小平日前也到北檢告發(fā)“教育部長”潘文忠瀆職。(臺灣網(wǎng) 娟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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