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網(wǎng)11月16日訊 據(jù)臺灣“中時電子報”報道,美國《福布斯》年度亞洲慈善英雄榜,每年都會表揚各式各樣的慈善家,在2018年的慈善英雄榜上,臺灣共有3人入選,其中名模林志玲是榜單上“唯一一位明星”。
“亞洲2018慈善英雄榜”日前公佈榜單人選,亞洲各地共有40位個人慈善家入選,臺灣有3位,分別是華碩電腦的CEO沈振來、聯(lián)發(fā)科董事長蔡明介,以及女星林志玲。
報道説,林志玲長期關注慈善事業(yè),除了時常出席公益活動,自2010年開始每年都會拍攝慈善年曆,2011年也成立“志玲姊姊慈善基金會”,募款及義賣所得捐出超過美金160萬,過去3年間,她捐額給“築巢行動”人民幣1千萬元,幫助居住偏遠地區(qū)的孩子修建住宿。
林志玲先前推出2019年慈善月曆時,曾再次提起自己創(chuàng)立基金會的初衷,“在有能力的時候,做應該做的事,一輩子有多長,就愛多久!”回顧10年來的足跡,她形容有起有落,“難免低潮時常覺得自己力量薄弱,但總告訴自己:‘只要心還在跳的一天,就能有所改變!’”(臺灣網(wǎng) 娟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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