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網(wǎng)1月13日訊 據(jù)臺媒報道,臺灣高等法院11日深夜駁回臺灣民眾黨前主席、臺北市前市長柯文哲等4人提出的抗告,維持原裁定,4人遭羈押禁見3個月。臺灣民眾黨12日批評,臺灣司法墮落至此,令人難過與痛心。
報道稱,柯文哲因涉嫌捲入京華城案及政治獻金案,此前遭檢方求刑28年6個月。柯文哲及涉案的威京集團負責(zé)人沈慶京、臺北市前市長辦公室主任李文宗、臺北市議員應(yīng)曉薇等人兩度獲得交保裁定後,日前再遭臺北地方法院裁定羈押禁見。4每人平均提起抗告。
臺灣高等法院指出,柯文哲等4名被告涉犯貪污等罪,均否認相關(guān)罪嫌,但依卷內(nèi)證據(jù),足以認定4人犯罪嫌疑重大,裁定羈押禁見3個月。
對此,民眾黨表示,在柯文哲及律師團已逐一説明毫無逃亡動機與可能、更無串證疑慮的情況下,法官竟視若無睹,執(zhí)意配合臺北地檢署,在起訴後仍企圖于審判程式中通過押人取供的手段,補強臺北地檢署證據(jù)薄弱的起訴,令人無法接受。尤有甚者,過去4個多月,一連串的司法動作,政治辦案斧鑿斑斑,更罔顧民眾社會強烈批判質(zhì)疑的聲浪,漠視民眾要求司法正義的訴求,臺灣司法墮落至此,令人難過與痛心。(編輯/李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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