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網(wǎng)9月2日消息 據(jù)臺灣“中央社”報道,臺軍前後備司令部副司令袁肖龍、軍事工程掮客林治崇等被控軍購貪污案,板橋地方法院今天判處袁肖龍有期徒刑10年4月、林治崇有期徒刑3年,本案可上訴。
其餘被告包括:負責替林治崇傳遞軍事採購工程招標文件的助理丁顗慈有期徒刑1年8月、緩刑3年;許佩君1年4月、緩刑3年。前軍備局工營中心設計組長楊東山的妻子蔡瑜,被判處有期徒刑7年,剝奪公權3年。林治崇助理張雯雅、陳靖捷,下游掮客巫毓貞、薛奇昌均無罪。
這起軍購弊案中涉及臺軍中買官、性招待等弊端,一度引起社會矚目。臺檢方今年4月間起訴時,以袁肖龍涉貪污罪,求刑22年。
法院今天宣判,判決理由認定袁肖龍與林治崇期約升上將所需之600萬元(新臺幣,下同)(含某“立委”助理“MIKE陳”所收取的100萬元傭金),將由林治崇支應,並因而與部屬共同違背職務交付軍事工程招標文件、泄漏評選委員薦報名單、對部屬施壓、要求部分評選委員將特定廠商評選為第1、2名。
袁肖龍、林治崇今天並未到庭聆聽宣判,僅丁顗慈到庭。她表示,將與律師研究後續(xù)訴訟程式。袁肖龍昔日軍中同事到庭聆判,並表示將會把結果告知袁肖龍。(焦瑩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