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網(wǎng)3月17日消息 據(jù)臺灣《中國時報》報道,在桃園縣開設(shè)作文短期補習班的張耘非,10年來對小學女童伸出狼爪,受害人多達10人,檢察官認為他惡性重大,昨以加重強制性交,求處最重30年有期徒刑。
張耘非是臺海軍上校退伍,曾任臺軍“中央作戰(zhàn)參謀”,1999年退伍後,與妻子開設(shè)短期補習班,他為班主任並負責幼童接送,張妻為實際負責人。
檢方調(diào)查,2001年間,張嫌趁著年僅6、7歲的女童繳交作業(yè)時,命令坐到腿上上下其手,還恣意以棍子、木板等物品毆打,或嚴厲斥罵,利用女童畏懼心理,趁著接送女童回家時,將車開到偏僻處性侵多次。張男對於高年級女生至初中女生的性侵手法更變態(tài),並將過程拍成照片取樂。
檢警接獲家長報案到張男住處搜查時,他一派輕鬆,因為電腦上根本沒有任何照片存檔,張男萬萬沒想到,檢察官叫資訊人員當場以恢復(fù)軟體把刪除資料救回,數(shù)百張不堪入目的裸照出現(xiàn),鐵證如山讓他百口莫辯,當天聲押獲準。
報道稱,補習班遭檢舉後,去年10月已結(jié)束營業(yè),桃園縣教育局也即刻撤照,張妻也搬離原處。(臺灣網(wǎng) 劉海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