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網(wǎng)8月13日消息 據(jù)臺灣“中央社”報道,臺海軍司令部今天召開官兵權(quán)益委員會,決議撤銷海軍演訓案中,對前168艦隊長張鳳強少將原處分,發(fā)回艦指部另適法處分。
軍方高層人士晚間指出,權(quán)保會下午2時開會,由張鳳強陳述事件始末,再由海軍艦隊指揮部説明當時懲處依據(jù)。
他説,經(jīng)與會10名學者專家與6名軍方代表討論後,以10票贊成、6票反對,撤銷對張鳳強的原處分。
軍方人士説,懲處案撤銷,艦指部收到公文後,將儘快召開人評會,重新議定張鳳強懲處建議,預計本週定案。
臺海軍日前在東部海域進行年度訓練總驗收海上實兵對抗,張鳳強擔任防衛(wèi)軍操演支隊長。過程中逾越操演範圍,跨過防空識別區(qū)(ADIZ),被海軍記大過1次並調(diào)職,另移請軍檢單位偵辦全案,引起各方質(zhì)疑這項懲處是否過重。(臺灣網(wǎng) 周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