圖① 2016年12月8日,北京順義法院帶領執(zhí)行團隊開展涉民生案件執(zhí)行工作,成功為65名工人討回120萬元欠薪。
圖② 柳州市人民檢察院檢察幹警調研廣西柳工集團柳州挖掘機有限公司。圖為檢察官走進企業(yè)生産車間。
圖③ 2016年12月15日,北京四中院審理首例涉房地産開發(fā)配套設施移交行政訴訟案。圖為當日庭審現場。
本版圖片均由李萬祥攝
聶樹斌案再審改判,白銀連環(huán)殺人案犯罪嫌疑人落網,陳滿得以無罪釋放,村民賈敬龍被執(zhí)行死刑……每一次法治熱點事件的背後,都折射出法治中國向前邁進的堅定步伐。
2016年,我國社會主義法治建設砥礪前行,在全面推進依法治國、深化司法體制改革、嚴格執(zhí)法公正司法、維護社會公平正義、促進社會和諧穩(wěn)定的道路上,彰顯著法治的溫度和力量。
改革既要往增添發(fā)展新動力方向前進,也要往維護社會公平正義方向前進。
這一年,司法體制改革繼續(xù)深化。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領導小組審議通過《關於建立法官檢察官逐級遴選制度的意見》等14個司法改革文件,為深化司法改革做好頂層設計。隨著推進以審判為中心的刑事訴訟制度改革,深化公安改革,完善律師制度,一年來,各級政法機關以“敢啃硬骨頭”的精神,順利完成十八屆三中、四中全會部署的大部分司法改革任務。
這一年,一系列舉措匯聚起護航經濟發(fā)展的法治力量。以中央“三去一降一補”五大任務為目標,司法部門為實施市場化破産程式創(chuàng)造條件,推動破産審理常態(tài)化規(guī)範化法治化,穩(wěn)妥處置“僵屍企業(yè)”。最高法院開通“全國企業(yè)破産重整案件資訊網”,將債權人、債務人企業(yè)、市場投資者、其他利害關係人以及人民法院緊密聯繫在一起,實現公平保護。
這一年,法治政府建設提速。臨近年終,國務院各部門、各地方政府的法治政府建設成績單即將公佈。2016年是《法治政府建設實施綱要(2015-2020年)》實施元年。針對在依法設定權力、行使權力、制約權力、監(jiān)督權力等方面存在的“短板”,各地陸續(xù)加強全面正確履行政府職能和嚴格公正實施法律法規(guī)。
法治的進步,體現在平安穩(wěn)定的法治社會,更體現在每一個公民的獲得感上。
啟用電子往來臺灣通行證;去法院立案方便了;案件卷宗有了電子版;還可以遠端視頻開庭、接訪、調解……借助資訊化網路技術,開放、動態(tài)、透明、便民的陽光司法機制構建取得新突破。
這一年,權力籠子越織越密,反腐力度不減。從1月4日公佈山西省呂梁市原市委常委、副市長張中生被依法逮捕,到12月20日公佈深圳市機場(集團)有限公司原董事長、黨委書記汪洋被立案偵查,最高檢官網2016年近400條權威發(fā)佈資訊構成一張檢察機關的“反腐成績單”。
這一年,全民共建共用的社會治理格局逐步形成?!拔淞趾么髬尅焙汀盀蹑?zhèn)管家”“西湖群眾”等3.5萬餘個社會組織,組成平安志願者共同參與了G20杭州峰會維穩(wěn)安保工作。最高法、最高檢、公安部全面從嚴懲治電信網路詐騙,加大打擊侵犯公民個人資訊犯罪的力度。今年以來,公安機關共偵破此類案件1800余起,抓獲犯罪嫌疑人4200余人,查獲各類公民個人資訊300余億條。
這一年,聚焦社會關切,政法機關重拳出擊保民生。一年來,各級法院聯合相關部門構建“一處失信,處處受限”的信用監(jiān)督、警示和懲戒工作體制機制,保障當事人合法權益。助力綠色發(fā)展,檢察機關提起公益訴訟試點快速推進。自2016年1月始,最高檢聯合國務院扶貧辦開展為期5年的集中整治和加強預防扶貧領域職務犯罪專項,推進扶貧開發(fā)領域反腐倡廉建設,保障脫貧攻堅順利實施。
這一年,法律援助向更多需要幫助的人們敞開大門,伸出援助之手。中央專項彩票公益金法律援助項目維護老年人、農民工等困難群眾合法權益,5年45萬多人直接受益。2016年,參與彩票公益金法援項目實施的法律援助機構總計414家。
法治的力量振奮人心,法治的溫度充滿人間。
2016年還是“七五”普法的第一年。隨著法治中國建設不斷提擋加速,法治宣傳教育主題活動廣泛開展,多層次多領域依法治理不斷深化,全社會法治觀念明顯增強。如今,“法治”已融入社會生活的點點滴滴,法治進步就在你我身邊。
法安天下,德潤人心。走向2017年的法治中國,我們期待更多進步,讓公平正義陽光普照。
【制度建設】
2016年6月,中辦、國辦印發(fā)的《關於深化律師制度改革的意見》公佈,從深化律師制度改革的總體要求到完善律師執(zhí)業(yè)保障機制、健全律師執(zhí)業(yè)管理制度、加強律師隊伍建設、充分發(fā)揮律師在全面依法治國中的重要作用、加強組織領導等方面,全面提出了深化律師制度改革的指導思想、基本原則、發(fā)展目標和任務措施。
2016年9月,中辦、國辦印發(fā)《關於深化公安執(zhí)法規(guī)範化建設的意見》,保障執(zhí)法品質和執(zhí)法公信力不斷提高,全面建設法治公安。
2016年10月,司法部、中央綜治辦、民政部、財政部聯合製定的《關於社會組織參與幫教刑滿釋放人員工作的意見》提出,有條件的地區(qū)可依法建立從事安置幫教工作的社會團體,發(fā)揮平臺作用,吸引社會組織參與幫教工作。倡導志願者和社會熱心人士,特別是具有法學、心理學、教育學、社會學、社會工作等專業(yè)背景的人士參與幫教工作,壯大幫教力量。
2016年11月,最高法發(fā)佈《關於充分發(fā)揮審判職能作用切實加強産權司法保護的意見》和《關於依法妥善處理歷史形成的産權案件工作實施意見》。
2016年12月,中辦、國辦印發(fā)的《黨政主要負責人履行推進法治建設第一責任人職責規(guī)定》公佈,黨政主要負責人不履行或者不正確履行推進法治建設第一責任人職責的,將依照《中國共産黨問責條例》等有關黨內法規(guī)和國家法律法規(guī)予以問責。
【典型案例一】
吳某是四川某公司招用到項目工地幹活的一名雜工。兩年前,他在攪拌水泥灰漿時,水泥灰漿濺入左眼,後鑒定左眼為七級傷殘。多次手術出院後,吳某因工傷賠償問題與公司産生糾紛,經人介紹來到四川省農民工法律援助工作站申請法律援助,並得到受理。援助律師稅清蓉協助吳某進行了工傷認定及傷殘級別鑒定,後又經勞動仲裁、法院一審和二審等多道程式,在稅清蓉的不懈努力下,歷時兩年多,勞務公司最終同意對吳某進行賠償。雙方于2016年10月達成調解,吳某拿到了19.5萬元賠償金。
【司法為民】
2016年2月,公安部修改後的《機動車駕駛證申領和使用規(guī)定》公佈,明確申請人使用網際網路交通安全綜合服務管理平臺辦理機動車駕駛證業(yè)務的,經過身份驗證後,可以通過網上提交申請。
2016年7月,最高法發(fā)文加強和規(guī)範人民法院國家司法救助工作,明確八種情況下當事人因生活面臨急迫困難可提出國家司法救助申請,救助金以案件管轄法院所在省、自治區(qū)、直轄市上一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為基準確定,一般不超過三十六個月的月平均工資總額。
2016年9月,司法部公佈《關於進一步加強公證便民利民工作的意見》,提出了進一步加強公證便民利民工作的六項主要措施,包括精簡公證辦理手續(xù),推進公證資訊化服務,依法規(guī)範公證收費。對殘疾人、孕婦、老年人等當事人,設立公證辦理綠色通道,實行優(yōu)先受理、優(yōu)先審批、優(yōu)先出證。
2016年9月,最高檢反貪總局和中國郵政集團公司在檢察機關郵政部門全面開展“預防職務犯罪郵路”活動,以創(chuàng)新“預防+郵路”建設為基礎,在開展職務犯罪預防宣傳、助力檢察為民、監(jiān)督檢察隊伍建設等方面發(fā)揮積極作用。
2016年12月,為進一步提高往來臺灣通行證、簽注的簽發(fā)和查驗效率,增強證件防偽性能,公安部決定啟用電子往來臺灣通行證,福建省公安機關自12月26日起試點受理申請。
【典型案例二】
2016年7月7日,最高法院開庭審理並當庭宣判“加百利”輪海難救助合同糾紛再審案,並當庭作出了投資公司應向南海救助局支付救助報酬6592913.58元及利息的宣判。據悉,投資公司所屬希臘籍“加百利(ArchangelosGabriel)”油輪于2011年8月12日在我國瓊州海峽中水道附近擱淺,該輪當時船上船員26人並載有卡賓達原油54580噸,可能發(fā)生事故。南海救助局接受投資公司委託對該輪進行救助,最終該輪成功脫險。之後雙方就救助費的給付産生糾紛。(經濟日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