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網觀點中國2017全國兩會系列評論之五十二
張佳琪河北大學新聞傳播學院
3月11日,《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總則(草案)》得到了第十二屆全國人大法律委員會的統(tǒng)一審議。這是繼黨的十八屆四中全會決定 “編纂民法典”之後,我國走向“民法典時代”邁出的重要一步。
根據當前社會的發(fā)展情況,為彌補我國現(xiàn)行民法通則的不足,2014年的中共十八屆四中全會就正式提出了編纂民法典的立法任務。這是黨和國家在1954年、1962年、1979年和2001年先後4次啟動民法典制定工作基礎上的重新出發(fā),其中“編纂民法典總則編(民法總則)”就是任務的第一步。
這次審議的民法總則草案經過了全國人大常委會先後三次審議,還聽取了社會公眾、地方人大和一些法學教學科研機構、基層調研的意見,一些領域內全新的法律規(guī)定首次被寫入。如把“公序良俗”上升為“硬法”;限制民事行為能力人的年齡下限擬為6歲;新增胎兒利益保護制度;自願緊急救助免責,保護見義勇為;個人資訊、虛擬財産受保護,權利救濟的訴訟時效延長至三年等。
從“公序良俗”上升為“硬法”到保護見義勇為的行為來看,民法總則堅持了以德治國和依法治國相結合,為增強人們“心中之法”的力量提供了成文的法律支撐。回看歷史長河,中國古代的政治就有“禮法合一”的理念,強調以德化人,只有當公民們擁有強烈的道德心理共識,全社會在應對時代和重大使命的考驗時才能更具凝聚力。而保護公民的個人資訊,保護胎兒擁有的繼承權等權益,改變未成年人受到性侵害案件的民事訴訟時效起算規(guī)則,無不體現(xiàn)了黨和國家對人權的尊重,其中一些規(guī)定在國際上都獲得了關注的目光。賦予6歲兒童民事權利的提議,考慮到了現(xiàn)在孩子資訊接觸量大,較早擁有獨立判斷意識的情況。這不但體現(xiàn)我黨實事求是的精神,還提高了人在法律中的尊嚴,有利於培養(yǎng)公民形成良好的法律信仰和法制觀念。
民法總則不但有完善我國法律體系,尊重個體民事權利的精神要義,還有規(guī)範當前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的重要作用。草案對“法人”進行了新的科學分類,增加了“特別法人”的規(guī)定,還提議延長權利救濟的訴訟時效至三年,保護公民的虛擬財産等,都在積極回應社會經濟發(fā)展中提出的相關需求。
編纂民法典是對現(xiàn)行的民事法律規(guī)範進行科學整理和完善的過程,而民法總則是民法典的開篇之作,在民法典中起統(tǒng)領性作用。它的制定過程體現(xiàn)著當代中國法律的時代精神和對國家現(xiàn)代化的探索,有利於進一步厘清私權和公權,社會和政府關係。透過每一條關注百姓切身利益的提議和無數(shù)次的附議討論,我們可以預見一個讓人民更有尊嚴,更自信的法律建設。
[責任編輯:李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