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北京3月28日訊 記者李豪 記者今天從司法部司法鑒定管理局獲悉,近日,司法部辦公廳印發(fā)《關於進一步加強司法鑒定收費管理的通知》,要求各地司法行政機關抓緊制定、科學制定司法鑒定收費標準,加強司法鑒定收費專項管理,加大處罰工作力度,嚴厲懲處亂收費行為。
司法鑒定管理體制改革是黨的十八屆四中全會部署的一項重要改革任務,加強司法鑒定收費管理是當前推進司法鑒定管理體制改革的一項重要內容。近期,“天價鑒定費”問題引起社會廣泛關注。
通知要求,各地制定收費標準時,要按照《司法部辦公廳關於做好司法鑒定收費標準制定相關工作的通知》要求,根據當地經濟社會發(fā)展水準,綜合考慮鑒定成本和難易程度等因素,科學合理制定司法鑒定收費標準。要嚴格規(guī)範,統一執(zhí)行,研究規(guī)範設置收費標準“下浮浮動幅度”,避免鑒定機構之間的壓價惡性競爭,促進鑒定行業(yè)有序發(fā)展。
通知要求,尚未制定出臺本地司法鑒定收費標準的河北、內蒙古、江蘇、浙江、重慶、四川、寧夏等省、區(qū)、市司法行政機關切實加強與當地價格主管部門的溝通協調,抓緊研究制定,在保證品質的前提下務必於今年6月底前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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