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國將實施人才簽證制度 為外國人才提供綠色通道
記者4日從國家外國專家局獲悉:為落實黨中央和國務院關於實施更加積極、更加開放、更加有效的人才政策,進一步擴大放寬人才簽證發(fā)放範圍、期限,國家外國專家局、外交部和公安部近日聯合印發(fā)了《外國人才簽證制度實施辦法》。
據國家外專局有關負責人介紹,實施辦法明確的主要政策包括:進一步擴大人才簽證發(fā)放範圍,凡符合《外國人來華工作分類標準(試行)》中外國高端人才標準條件的,符合“高精尖缺”和市場需求導向的科學家、科技領軍人才、國際企業(yè)家、專門人才和高技能人才等我國經濟社會發(fā)展需要的外國高層次人才和急需緊缺人才,都可申請人才簽證,外國高端人才標準將根據經濟社會發(fā)展需要和人才資源供求狀況實行動態(tài)調整;進一步放寬人才簽證有效期限和停留期限,經省區(qū)市外專局確認符合條件的外國人才,將可獲發(fā)5年或10年有效、多次入境、每次停留180天的人才簽證,其配偶及未成年子女也將獲發(fā)有效期相同、多次入境的相應種類簽證;進一步提高人才簽證申辦效率,採取全程線上、立審立辦方式,大幅壓縮審核、審發(fā)期限,外國人才資質確認時限壓縮至5個工作日,高端人才及其配偶子女簽證申請最短可在申請次日獲得簽發(fā);免除申請費用,外國人才及其家屬免交簽證費和急件費,“零費用”辦理。
此外,實施辦法對確認外國人才資質、簽發(fā)人才簽證、工作許可、工作居留等建立資訊資源共用和有機銜接機制也作出了相應規(guī)定。
據悉,北京外專局已于2018年1月2日發(fā)出全國首張《外國高端人才確認函》。 (記者王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