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晨報訊(記者 黃曉宇)隨著房價不斷攀升,有市民將自己的積蓄投資在購房上,一些不法之徒利用人們急於購房的心理,趁機騙取錢財。近日,延慶法院審結一起冒充房主賣房的合同詐騙案件。
據(jù)檢方指控,被告人張某謊稱自己有權銷售延慶區(qū)的一套房屋,在多次持涉案房屋鑰匙帶領蔡某及蔡某家人看房後,2015年7月張某以自己的名義與蔡某簽訂 房屋買賣合同。張某分兩次向蔡某收取購房款103萬餘元。其後,該款被張某用於賭博揮霍。去年6月12日,蔡某將張某扭送至延慶公安分局經(jīng)偵中隊。
延慶法院審理認為,被告人張某以非法佔有為目的,虛構事實,隱瞞真相,在簽訂房屋買賣合同的過程中,騙取他人錢財,數(shù)額特別巨大,其行為構成合同詐騙罪,依法應予刑罰處罰。法院最終判決被告人張某犯合同詐騙罪,判處有期徒刑10年6個月,並處罰金1.1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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