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晨報訊(記者 黃曉宇)ATM機房屬於金融設(shè)施,安保措施較普通公共場所更為嚴格,想必沒人敢公然去ATM機房實施搶劫。然而在兩個月前,一名流竄作案的男子到豐臺區(qū)某銀行ATM機房實施搶劫,在遭遇被害人反抗後逃跑,全程被銀行監(jiān)控記錄下來。近日,海淀檢察院以該男子涉嫌搶劫罪對其批準逮捕。值得一提的是,男子專門騎著未上鎖的共用單車作案,檢察官為此建議市民在騎行共用單車後要及時上鎖。
據(jù)了解,犯罪嫌疑人許某某係無業(yè)遊民,在缺錢時想到了搶劫。今年4月27日晚10時許,許某某穿著撿來的快遞員制服,在路邊找到他人未上鎖的“小黃車”。在騎行至豐臺區(qū)靛廠路時,透過路邊交通銀行ATM機房的玻璃看見被害人黃先生在操作ATM機。
隨後許某某左手持水果刀,右手持手電筒進入機房,對正在ATM機上操作的黃先生實施搶劫。黃先生沒想到在銀行能遇上搶劫,先是愣住了,緩過神便開始反抗並大聲叫喊,許某某見狀用刀和手電筒對其進行攻擊,黃先生奮力反抗,並在反抗過程中按響警鈴。黃先生將許某某推倒在地並逃出機房,許某某在警鈴大作聲中落荒而逃。民警接報後,通過技術(shù)手段搜尋到嫌疑人許某某並將其抓獲,同時核實了另外兩起搶劫事實,均是騎共用單車尋找目標實施的搶劫。
檢察官霍麗娜提醒市民,夜晚在ATM機房取錢時應當謹慎,留意後方是否有可疑人員,隨時準備按響警鈴。如果遇上搶劫不要慌張,儘量將犯罪分子引到監(jiān)控下固定證據(jù),在對方持有兇器的情況下儘量不要魯莽反抗以防人身安全受到侵害,事後及時報警求助。同時檢察官也建議市民在騎行共用單車後及時上鎖,防止犯罪分子利用未上鎖的單車實施違法犯罪活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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