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聯(lián)合國海洋法公約》強製程序適用——聚焦菲律賓南海仲裁案”國際研討會16日至17日在武漢舉行。與會中外專家學(xué)者對菲律賓單方面提起的南海仲裁案表示質(zhì)疑,予以批駁,並從歷史、法理等角度展開了研討。
國際海洋法法庭法官、國家海洋局海洋發(fā)展戰(zhàn)略研究所前所長高之國説,南海仲裁沒有達到仲裁目的。仲裁的目的是對解決、管理爭端提出方案和措施,但目前和兩年前相比,仲裁反而讓爭端越來越複雜,南海局勢越來越不平靜。從目前仲裁庭所作所為來看,它已完全背離了公正客觀立場,處處為菲律賓説項。
國際海底管理局大會主席、國際海洋法法庭前法官赫爾穆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