廈門臺灣藝術研究院院長曾學文:“26條措施”深化兩岸融合發(fā)展
中新社廈門11月15日電 題:廈門臺灣藝術研究院院長曾學文:“26條措施”深化兩岸融合發(fā)展
中新社記者 楊伏山
對於大陸新近出臺的《關於進一步促進兩岸經(jīng)濟文化交流合作的若干措施》(簡稱“26條措施”),長期致力於兩岸文化交流的廈門臺灣藝術研究院院長曾學文日前接受中新社記者專訪時表示,“26條措施”是對兩岸融合發(fā)展一個非常具體的落實,更加深化。
“兩岸融合發(fā)展是未來兩岸交流的主軸,也是提供兩岸青年新融合的最好契機?!痹谠鴮W文看來,從大陸去年2月出臺的31條惠及臺胞措施(簡稱“31條措施”)到“26條措施”,關鍵詞就是“合作”,在合作中取得雙贏,在合作中融合發(fā)展,順應了兩岸深化融合發(fā)展的大勢。
“‘26條措施’就是兩岸融合發(fā)展的具體體現(xiàn)?!痹鴮W文告訴記者,他比較關注其中第19條措施,即“臺灣文創(chuàng)機構、單位或個人可參與大陸文創(chuàng)園區(qū)建設營運、參加大陸各類文創(chuàng)賽事、文藝展演展示活動。臺灣文藝工作者可進入大陸文藝院團、研究機構工作或研學”,這與他所從事的工作有很多具體的關聯(lián)。
他認為,過去兩岸文化交流更側(cè)重於文化根脈的傳承,未來兩岸文化交流則需要在融合發(fā)展上有新思路;從“31條措施”到“26條措施”,吸納臺灣相關人士前來大陸參加各種展示、展演,包括臺灣文藝工作者可以到大陸文藝院團、研究機構工作和研學,表明兩岸交流已上升到更深入的層面。
“因為在兩岸文化實際交流中,臺灣很多文化藝術工作者從事文化活動多是以個人身份單打獨鬥,臺灣整個文化環(huán)境不像大陸可以提供這麼多藝術院團、表演團體、學校等平臺發(fā)揮其才幹?!痹鴮W文認為,“26條措施”把個人與單位提到同一平臺上來,具有很強針對性,未來能夠吸納更多臺灣個體文藝工作者和年輕人參與、融入到兩岸融合發(fā)展之中。
入選國家藝術基金2019年度舞臺藝術創(chuàng)作資助項目的歌仔戲《僑批》,今年4月在廈門首演,日前又在福州亮相第16屆中國戲劇節(jié),均邀請臺灣演員同臺演出。曾學文説,他們非常樂意參與這樣的演出,返臺後還專門發(fā)來微信感謝提供這麼好的平臺。
“在臺灣,這些樂隊大部分是以個體接演出任務。現(xiàn)在‘26條措施’出臺,勢將為他們前來大陸展示、展演提供更多工作機會?!痹鴮W文説,去年至今,廈門多次舉辦閩南傳統(tǒng)藝術培訓,很多“00後”臺灣年輕人前來參與研學培訓,可謂“爭先恐後”。
去年閩南傳統(tǒng)藝術培訓後,廈門市金蓮陞高甲劇團和臺灣戲曲學院青年劇團合作推出的一臺閩臺地方戲《阿搭嫂》,在臺灣演出取得非常好的效果。曾學文説,這為參與培訓學員提供了培訓之後展示、展演的平臺,對學員演技的提升有立竿見影的效果,也提升了臺灣藝術團隊和個人的知名度。
去年10月,《阿搭嫂》前來廈門參加海峽兩岸民間藝術節(jié)演出,今年又參加了在上海舉辦的中國藝術節(jié)展演。曾學文告訴記者,參與演出的臺灣年輕人希望今後能到北京等更多的地方獻演,一展才藝。
在他眼裏,兩岸交流中在傳遞傳統(tǒng)記憶的同時,也在培養(yǎng)兩岸融合發(fā)展的新生力量?!啊?6條措施’都是實實在在、具體可操作的?!痹鴮W文相信,“26條措施”出臺之後,大陸一定會為臺胞開放更多的平臺,提供更多的機會。(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