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網11月11日消息 據臺灣“今日新聞網”報道,臺灣“監(jiān)察院”調查319槍擊案報告昨天出爐,指出還有5項事證應再調查厘清。此外,由於該案仍有諸多疑點未厘清、且無明確物證,臺南地檢署就急驟下定論,以已死的陳義雄為唯一兇手,增加外界疑慮,因此“監(jiān)察院”今天將糾正臺當局“法務部”和臺南地檢署。
臺灣“監(jiān)察院”指出319槍擊案的5項疑點是:
1、陳水扁穿的內褲和西裝褲為何沒有彈孔、也沒有血跡?
2、檢方認定兇手陳義雄是不滿陳水扁,擊中呂秀蓮是誤傷,但經過彈道鑒定,第一發(fā)是朝呂秀蓮的方向射擊。
3、被認定唯一兇手的陳義雄,案發(fā)後畏罪自殺,認定的死因和死亡時間與相驗報告不符。
4、不起訴處分書認定扣案彈頭是由同一槍管發(fā)射,與鑒定報告不同。
5、南檢發(fā)函干預警方提報流氓的個案作業(yè),逾越許可權;專案小組以不提報流氓交換唐守義等人配合偵查,也屬失當。
2004年3月19日,距離臺灣地區(qū)領導人選舉投票不到24小時,陳水扁競選時離奇遭2顆子彈襲擊,選舉步調被打亂。次日,陳水扁以微弱優(yōu)勢取勝。案發(fā)後一年多的時間裏,臺灣檢調部門用“以彈追槍、以槍追人”的方式,先找到槍支提供者唐守義後,再確定開槍人是陳義雄(因不明原因溺斃),最後以多達30萬字的不起訴書正式宣告結案,但備受質疑。
臺灣“監(jiān)察院”調查319槍擊案一年有餘,共約詢13批人,包括國際鑒識專家李昌鈺、臺當局前“警政署長”侯友宜等人,但不包括陳水扁和呂秀蓮,因為陳水扁從未改變對此事的説法,呂秀蓮也以出書的方式表達對“319事件”的看法。對於“監(jiān)察院”的質疑,臺南地檢署表示因特偵組重啟319案調查,因此不便説明。(陳佳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