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居民申請來大陸定居的申請程式
臺灣居民申請來大陸定居的申請程式:
1、申請人在大陸以外的國家或者地區(qū),可向中華人民共和國駐外使、領(lǐng)館、處、特派員公署申請,或?qū)俚谝弧⒍⑷椛暾垪l件(見“臺灣居民來大陸定居的申請條件”)的可委託其大陸親屬向擬定居地的市縣公安局出入境管理部門提出申請;屬第四項申請條件的可委託其大陸親屬向擬定居地的省、自治區(qū)、直轄市公安廳、局出入境管理部門提出申請 。
2、申請人在大陸的,屬第一、二、三項申請條件的,本人可直接向擬定居地的市縣公安局出入境管理部門提出申請,屬第四項申請條件的可向擬定居地的省、自治區(qū)、直轄市公安廳、局出入境管理部門提出申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