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06-09 14:46 來源:臺灣網(wǎng) 字號:小 中 大 轉(zhuǎn)發(fā) 列印
一、6月15日
代表報到(14:00以後)。
下午,部分嘉賓應海峽論壇組委會邀請出席會見活動。
二、6月16日
上午,組織與會代表外出參觀考察。
下午,所有與會代表參加第二屆海峽兩岸婚姻家庭論壇。
三、6月17日
上午,所有與會代表參加第二屆海峽兩岸婚姻家庭論壇。
四、6月18日
組織與會代表外出參觀考察。
五、6月19日
代表返程。
[責任編輯:普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