謝志偉和莊國榮二人如今是民進黨的選戰(zhàn)先鋒,而二人為了選舉的瘋狂態(tài)度,不遺餘力用各種粗俗語言抹黑對手的厚顏無恥,不啻昭告選民:倘若認(rèn)同謝莊二人組的品味風(fēng)格,即應(yīng)再選民進黨;民進黨保證必將臺灣建造成“謝志偉和莊國榮品味和風(fēng)格”。
臺灣《聯(lián)合報》今日發(fā)表社論説,原以為謝志偉已是民進黨負(fù)面形象的巔峰,莊國榮的出現(xiàn)始發(fā)現(xiàn)民進黨的 下限難測;倘若認(rèn)為謝志偉的輕浮已經(jīng)令人作嘔,則莊國榮的狂妄更加令人不齒。原以為將蔣介石定位為“二二八元兇”已是民進黨的論述極致,沒想到他們竟將蔣經(jīng)國評價為“他媽的”。
謝莊的言行乖異到如此地步,非但源自民進黨的指使,更是出自民進黨的栽培??粗x志偉受到綠營群眾的愛戴,看莊國榮甚至蒙“總統(tǒng)”向他“致敬”,即可證實:民進黨若再勝選,必是“滿朝皆是謝志偉,百官莫不莊國榮”。
謝莊所創(chuàng)建的“典範(fàn)”,罄竹難書;一言蔽之,即是無法無天。無法,是不守法;無天,是不講理。民進黨盜用公帑推動“入聯(lián)公投”,謝志偉卻説,只是“宣傳政令”;這是“無法”,不守法。而臺當(dāng)局豈可主導(dǎo)推動民進黨的“入聯(lián)公投”?謝志偉竟辯稱“只推入聯(lián),未推公投”,這更是“無天”,不講理。
再者,莊國榮奉命在立法院不同意撤廢中正紀(jì)念堂的形勢下,用拒馬及鎮(zhèn)暴部隊拆匾改名,卻指意欲維持法治的臺北市政府“違法”;但北市違反的是什麼法?莫非只違反了莊國榮“非要違法拆匾改名之法”而已。至於莊國榮自以為拆匾改名是“打倒威權(quán)”,卻竟看不到臺北市府其實也是正在與“陳水扁民粹獨夫威權(quán)”進行抗?fàn)??難道“民粹獨夫”陳水扁不是威權(quán)?
民進黨“無法”,跳RAP的謝志偉説的就是法;民進黨“無天”,站在“自由廣場”拒馬後面的莊國榮就是天。這類事例,罄竹難書。臺灣已無真歷史,已無全歷史;民進黨已將整部臺灣史裁剪縮小至只?!岸恕比齻€字。臺灣更無原樣原貌的蔣經(jīng)國,只剩餘一句“他媽的”。同理,馬英九被民進黨剪裁成“小孬孬”,曹興誠被民進黨剪裁成“反獨促統(tǒng)”,“嗆聲查理”被指為紅衫軍,“阿珠”被説成設(shè)計來鬧場……。
“臺灣史”扭曲了,民進黨説的臺灣史才算臺灣史;“臺灣人”也消滅了,民進黨承認(rèn)的臺灣人才是臺灣人;“憲法”與“法律”也崩解了,謝志偉就是憲法,莊國榮就是法律。
民進黨無法無天。民進黨的“法”,就是我可以違法拆匾改名,你不可守法護法;民進黨的“天”,就是我可以評價蔣經(jīng)國是“他媽的”,你不可對此異議;民進黨大事渲染“馬英九養(yǎng)馬小九”為貪污,卻全黨力護陳水扁一家及綠營族繁不及備載的大貪巨惡;民進黨將出言無狀的莊國榮視為公務(wù)員的表率;民進黨只説國民黨治下發(fā)生“二二八”有罪,卻不知自己操弄“二二八”、消費“二二八”、扭曲“二二八”更是大惡難赦!
社論最後説,無法無天的謝志偉與莊國榮,是民進黨的精萃濃縮;在民進黨籠罩臺灣的勢力範(fàn)圍中,處處可見“謝志偉們”的身影,時時可見“莊國榮們”的行跡,觸目儘是無法無天。其實,LP不離口的陳水扁,難道不正是大一號的謝志偉?説“國民黨開查某免錢”的謝長廷,又何嘗不也是大一號的莊國榮?如此瘋狂選舉不顧一切的民進黨,如此低俗又沒有道德底線的政客,真是臺灣的悲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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