針對臺北捷運砍人事件在臺灣社會引發(fā)的如何在危難時刻自保的討論,臺灣《新生報》8日發(fā)表社論:《面對暴力一哄而上非良策》,現(xiàn)摘錄如下:
臺北捷運發(fā)生震驚社會的瘋狂砍人事件,至今余波盪漾;上月底一名自閉癥男子在捷運上玩電腦,不小心碰觸到旁邊的人,被乘客誤以為有攻擊性,引發(fā)週遭旅客恐慌;昨天另一名男子因癲癇發(fā)作昏倒,週遭旅客嚇得于車廂間竄逃;面對緊急危難事故時如何自保,近來有許多討論,民眾誤聽傳言驚慌逃命,固然有失冷靜,但是有項“應一哄而上非一哄而散”的説法,後果可能更嚴重,絕非一般民眾在慌亂中的自救之道。
臺北捷運血案發(fā)生後,曾任臺灣“警政署長”的新北市副市長侯友宜指出,治安維護不能單靠警察,民眾在警察趕抵現(xiàn)場前,也應有自我防衛(wèi)能力來保護自己,讓傷亡降至最低;接著他説,民眾不要驚慌,團結力量大,要“一哄而上”,不要“一哄而散”。媒體在未弄清楚背景的情況下,這個説法被廣為報道,沒有受過訓練的烏合之眾,面對危險性極高的攻擊者,“一哄而上”是在一定環(huán)境條件下的選項,貿(mào)然行事非常危險而且付出的代價極高。
網(wǎng)路上流傳一段引導民眾如何自救的短片,內(nèi)容為無目標的瘋狂殺人者,進入一棟大樓濫殺,應如何處置的案例;這個短片的標題為“逃跑、隱藏、搏鬥”;內(nèi)容也清楚指出,這三個自救方法是有先後順序的,民眾在遇到危險時,最先選擇的應是逃跑,來不及跑才考慮躲藏起來,最不得已才是與對手搏鬥,而且選擇對抗的條件很清楚,就是民眾已經(jīng)閃躲到無退路可逃的環(huán)境,才可能與對手硬幹。
北捷事件發(fā)生後,“財政部長”張盛和在“立法院”備詢時表示,北捷喋血案沒有人見義勇為,令他感到“有點遺憾”,為什麼這麼多人沒辦法對付一個年輕人?這個説法被批評為“冷血、缺乏同理心”。張盛和或許身懷絕技,或許是俠義小説看多了,才會有如此説法。其實此事無關“同理心”,公共場所出現(xiàn)暴力事件,民眾應了解如何應付危機事件的問題,而張的“見義勇為”見解,並非良策。
對於手持兇器的匪徒,在任何情況下,一般民眾都不宜與之直接對抗;在國外,如果碰到持刀槍搶銀行或搶超商的匪徒,警方的建議是乖乖服從,絕對不會鼓勵民眾或是員工挺身而出,去當好漢,因為對付歹徒是警方的事??墒桥_灣媒體對在這種場合“見義勇為”的人,總是大肆報道視為英雄,難免會造成民眾偏差觀念,連“部長級”官員都有這種思考方向,就是很好的例子。
就實際案例來看,成功的“一哄而上”案子不多,美國九一一事件中,有一架飛機因乘客“對抗”而墜毀,未讓恐怖分子得逞,但是結果仍然不算美滿。九一一當天共有四班飛機被劫持,其中聯(lián)合航空九三號班機因起飛時間延遲,被劫持班機上的乘客,已在機上得知其他三架被劫持飛機分別撞上世界貿(mào)易中心及國防部五角大廈,這些乘客自知在劫難逃,於是奮起抵抗,決定採取行動擊退劫機者並奪回飛機,乘客們的反擊行動迫使飛機墜毀,沒有抵達原先的目標。而原先恐怖分子預定的撞擊目標,為美國首府華盛頓哥倫比亞特區(qū)。
舉這個例子來説明“一哄而上”,是因為這項行動通??赡軐е聝煞N後果,就是“不是你死,就是我亡”,以捷運血案為例,“一哄而上”可能會造成更多傷亡,若以自閉癥男子及癲癇患者引發(fā)恐慌的事件為例,如果真的發(fā)生“一哄而上”情事,後果更是不堪設想。民眾在遇到暴力事件造成恐慌時如何自保,應有一些原則,也可訂出標準作業(yè)程式,不到最後關頭,民眾沒有“一哄而上”的責任。
[責任編輯:趙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