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中國時報》26日刊載社論指出,文化無所不包,因此甫升格的臺當局“文化部”任務格外艱巨。有了“文化部”,意味著臺灣走出了原有的思維,站在這個分水嶺上,“文化部”未來還有更多路要走。
社論摘編如下:
“文化”其實是一個無所不包的概念,舉凡建築、雕刻、博物館、美術館與各類型音樂、舞臺等表演藝術等都是文化,書籍雜誌出版品、電影、電視劇、傳播媒體、乃至電玩遊戲,在各界也都視為文化産業(yè),上至歷史與人類文明,下至日常生活的咖啡與茶,甚至一碟小菜,都可以涵蓋在“文化”這個大帽子下。
正因文化無所不包,所乙太多事可以推動,必須推動;但也因文化的無所不包,讓甫升格的臺當局“文化部”任務格外艱巨。
臺當局“文化部”前身的“文建會”,在各“部會”中相對是個年輕的單位,有很長一段時間,甚至只是一個可有可無的花瓶單位,在島內當局總預算中所佔比例相對弱勢,即使多數(shù)人承認生活就是一種文化,文化預算卻很難不被框架在“基本必需”之外。
如用狹隘的“文建會”或“文化部”機關預算來界定文化預算,可想而知,新科“部長”龍應臺必然要失望,因就算她爭取到明年能編列168億(新臺幣,下同),或她理想中的至少200億,都是不夠用的。但若能整合各部會資源,擴大對“文化”想像,那麼龍應臺或許會發(fā)現(xiàn),“行政院”各“部會”都可以是她推動“文化”的助力,而資源更龐大到難以想像。舉例而言,“農(nóng)委會”推動觀光農(nóng)村、精緻業(yè),“交通部觀光局”輔導優(yōu)雅民宿,甚至“國防部”在軍中推廣閱讀,都可以是文化一部分,換言之,她雖是“部長”,卻有必要做跨“部會”的協(xié)調整合,或至少要有請“政務委員”出馬協(xié)調的積極主動。
龍應臺在“立法院”備詢時曾經(jīng)感慨,從人員到預算都不夠,目前的“‘文化部’還是營養(yǎng)不良的狀態(tài)”。此言非虛,“文化部”即使升格,卻未能即時在年度預算中反應出來,101億預算中,一半以上在硬體支出,人事費又佔了27.4億,真正能擺在各種文化活動的獎項補助預算只有22億,換算每個人只能分配到17元,撥給地方的更少,所有等待當局補助活水的活動與表演團體,簡直是在有限的大餅裏爭搶幾粒芝麻。
馬英九在2008年的“文化白皮書”中承諾,文化相關預算要達到總預算的4%,對比現(xiàn)在“文化部”預算只有0.52%,這個距離實在太遙遠。當然,非要做到4%未免不切實際,多數(shù)“立委”或許也不會同意這樣的預算分配,隨便一句,“社福都做不夠,肚子沒填飽,談什麼表演?”就可能讓龍應臺挫折不已,還好龍應臺承認,“當年提出4%是高估了?!八龖撘沧龊眯睦頊蕚?,在有限預算中做最大程度的工作。
“文化部“在必要的補助之外,最重要的是積極宣導文化的重要性,鼓勵各地方政府提出夠漂亮的活動計劃,這才是讓文化深耕與生根的做法。
2012年,島內有了“文化部”,這意味臺灣走出“唯國防至上、唯經(jīng)濟優(yōu)先”的思維;更重要的是,站在這個分水嶺上,怎麼做到龍應臺口中的比喻:“文化猶如方糖融于水”。過去5年,臺灣有一個紙風車把表演藝術帶進319鄉(xiāng)鎮(zhèn),讓不分城鄉(xiāng)的孩子們跨出欣賞藝術的“第一哩路”,未來還有更多路要走,讓文化深入基層,走向國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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