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於陳水扁之子陳致中執(zhí)意參選民意代表,致使泛綠票源分散,陳致中與原本穩(wěn)操勝券的郭玟成雙雙落選。香港《大公報》今日發(fā)表評論指出,由此不少綠營支援者視陳致中為“罪人”。陳水扁一家為了延續(xù)自家“政治香火”執(zhí)意參選,使綠營內耗分散戰(zhàn)鬥力,結果兩敗俱傷,加深了綠營支援者對扁家的不滿。
評論摘編如下:
在上月剛結束的2012年臺灣選舉中,民意代表選舉綠營內部“兄弟鬩墻”,藍營候選人勝出。高雄市前鎮(zhèn)、小港選區(qū)的選民比例綠大於藍,民進黨民意代表候選人郭玟成可謂勝券在握,但陳水扁兒子陳致中硬要分一杯羹,終導致泛綠票源分散,雙雙落選。不少綠營支援者因而視陳致中為“罪人”。
在島內,雖説參與公職選舉是每位居民的權利,但一般而言,為了避免內耗、增加勝算,同一政治陣營只推出一名候選人。陳致中雖已非民進黨員,但畢竟與民進黨淵源深厚,彼此的支援者重疊,如果各自出擊,只會分散戰(zhàn)力,結果兩敗俱傷。選前已有民調顯示,陳致中的支援率大幅落後郭玟成。俗話説“願賭服輸”,陳致中理應退出選舉,成全郭玟成。但他卻一味聲稱遭到民進黨排擠,批評民進黨無意與他協調,陳水扁更鼓勵兒子“打死不退”。顯然,扁父子無視遊戲規(guī)則,“排擠”不過是藉口,“協調”不過是幌子,陳致中參選民意代表根本就是“吃了秤砣鐵了心”。而扁家明知此舉可能會讓國民黨得利,也要與民進黨拼個“魚死網破”,主要還是出於一己私利:與其靠民進黨幫扁“翻案”,倒不如自己在政壇有一席之位。可見,在利益衝突的關鍵時刻,扁家是不惜犧牲民進黨利益的。而民進黨方面則是敢怒而不敢言,郭玟成敗選後也只是無奈地説:“陳致中硬要選,我也沒辦法”。
近日陳致中表示,4年後再選民意代表??磥?,扁家還在做著“延續(xù)政治香火”的美夢。不過,從今年一役來看,扁家要在民意機構插足,難度頗高。因為民意代表選舉是單一選區(qū)兩票制,不同於市議員選舉的複數選區(qū)制。2010年底陳致中在高雄市前鎮(zhèn)、小港區(qū)的市議員選舉中以3萬多票的第一名成績當選,當時雖也有民進黨人參選,但由於該選區(qū)有8個當選名額,因而彼此相安無事。但區(qū)域民意代表選舉每個選區(qū)只能有一人勝出,競爭激烈超乎想像,只要一方鬧“雙胞”,無異於拱手讓出席次。2016年的民意代表選舉,民進黨當然還會派出候選人出戰(zhàn)前鎮(zhèn)、小港選區(qū),屆時仍將歷史重演。而陳致中于2010年8月因官司定罪被民進黨開除黨籍,依規(guī)定,5年內不得再申請入黨,且入黨1年內不得參選公職,因此4年後陳致中要參選,只能以無黨籍身份。
扁家政治影響力逐漸消褪,也為陳致中的政途增添不少變數。民意代表選舉投票前一週,陳水扁借著岳母病逝南下奔喪的機會大談昔日政績,企圖喚回南部民眾對扁家的支援,但陳致中最後獲得48941票,比郭玟成的59258票少了1萬多票。此外,這次因為陳致中堅持參選,令民進黨失去一席原本十拿九穩(wěn)的民意代表席次,也加深了綠營支援者對扁家的不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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