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四川涼山一名4歲多的男孩突然失蹤了,經多方尋找,他被發(fā)現已經在村裏的蓄水池中溺亡,令人意想不到的是,他是被人推入蓄水池溺亡的,而嫌疑人,竟然是孩子的繼母。犯罪嫌疑人稱殺死小孩是為了讓丈夫更加愛自己和自己的親生孩子。
這不禁引起了廣大網民的一致憤慨,社會在進步,親情卻屢遭踐踏,孩子繼母為了一己私利,對他人的生命視如草芥,擅自剝奪,其行為令人髮指。我們在指責其豬狗不如的行為時,也應思考如何正確處理家庭關係。
究竟有什麼原因能讓後母對這個如此乖巧可愛的孩子下此毒手呢?據了解,後母所生之子患有先天性心臟病。丈夫是否偏愛小星我們不得而知,如果是這個因素會讓後母心中産生病結,是否太過於牽強敏感。人們都説母愛是世界上最偉大的愛,母親為了自己的孩子能犧牲一切。但這個母親為了自己的親生兒子,卻將丈夫前妻的兒子推向死亡,這是愛嗎?這是畸形的、變態(tài)的心理病癥。世上只有媽媽好,有媽的孩子像塊寶,反之,沒媽的孩子像根草。這活生生的事情就是就發(fā)生在我們的身邊。請問世上後媽,你能不能不違背良心,善待已經融入你生活中的孩子,演繹母愛偉大之無私呢?
不妨試想一下,後母的這種行為,會在親生孩子身上産生怎樣的影響?得知自己的母親因為自己父親的偏愛而殺死自己的哥哥,這會對她産生怎樣的心理陰影,他還能快樂的成長嗎?同時這又會對社會産生哪些影響?讓後母們更加因為要避嫌而不去管孩子,關懷和愛自然更談不上了。沒有父母關心教育的孩子還能健康向上的成長嗎?這是日後多少教育都彌補不回來的。在孩子們的心中,想必也會戰(zhàn)戰(zhàn)兢兢,擔心自己的後母會對自己造成傷害,把好好的一個家弄的和宮鬥劇一樣,見風使舵,處心積慮。對於那些已離異想再婚的父母來説,受到這種行為的影響,孩子們還能接受他們的結合嗎?
現在社會離婚率居高不下,再婚現象已屬平常,但若不能很好的解決孩子的問題,將會造成兩個家庭的悲據。姑且拋開組闔家庭特殊情況不説,單講家庭倫理關係,和諧的家庭關係關乎孩子未來,甚至是社會穩(wěn)定。毋庸置疑的是當今社會呼喚和諧家庭倫理關係的回歸。
政府方面已經邁出了積極的一步,《中華人民共和國反家庭暴力法》于12月27日第十二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十八次會議通過,明確定義了家暴行為,這意味著中國首部反家暴法面世,國家在上層建築上立法,將會更加規(guī)範家庭成員的行為。子女不是父母的私産,對孩子家暴也會入刑,“棍棒底下出孝子”的概念將會改變。但這只是法律的底線?,F實生活中更需要孩子監(jiān)護人的自覺。
在此次事件中,我們發(fā)現釀成悲劇的根源在於父親這個角色不能很好處理家庭的關係,婚前沒有明確撫養(yǎng)義務以致後來釀成悲劇。説是後母難當,其實是後母沒把良心方正。父母是孩子的啟蒙老師,家庭環(huán)境是養(yǎng)成性格的溫床,若一個家庭無愛、無親情,將會對孩子産生難以估量的影響。
追根結底,這都是家庭破裂的惡果。雖然離婚不是夫妻的錯,但沒有照顧好自己的孩子就是父母的不是。如果你不能接受他的孩子,為什麼要和他結婚?有時接受一個人,要先接受和他有關的人和事,尤其是他的親人。如果兩個大人的不負責任行為卻要讓孩子用生命來買單,生命的尊嚴要用法律來維護是何其的慘烈。要解決這一問題的根本方法就是將每段婚姻都幸福下去??v使婚姻重組,切記平等對待每一個孩子,不要讓血緣關係決定親疏。用情呵護孩子,用愛滋養(yǎng)孩子。電視劇《錯愛》中,徐帆是繼母,對她丈夫的兩個兄弟姐妹都是包藏禍心,最後當她得知養(yǎng)子正是她的私生子時,惡果早已釀成,兒子早已視她如路人。所謂“種瓜得瓜,種豆得豆”,只有付出才有回報。
父親是山,母親是水,希望每個家庭都能用愛滋養(yǎng)生命。(臺灣網網友:施夢揚)
(本文為網友來稿,不代表臺灣網觀點)
[責任編輯:李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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