言浩:控告檢察官馬英九反客為主 驚到不少人
馬英九的“首長特別費”案二審判決無罪,特偵組預定在元月十日做出決定,是否要再上訴要求三審。沒料到小馬哥先發(fā)制人,搶先委任他的律師向臺北地檢署遞狀子,控告特偵組檢察官侯寬仁涉及公務人員偽造文書罪。又委託名律師陳長文告發(fā)檢察官侯寬仁、周士榆、沈明倫三人,在偵辦謝長廷“特別費”案濫權,故意不追訴等罪。
馬英九表示他不希望有更多的人成為被害人。這一切的不白之冤可以加諸於他,也可能加諸於任何人,因此他一定要打造一個公平正義的“司法”環(huán)境,絕對將訴訟貫徹到底。
控告侯寬仁是因為侯某在偵辦馬英九“特別費”案時,偵訊證人吳麗洳時做出不實筆錄,有構人入罪的嫌疑。
侯寬仁當天的反應是:“我不告他,他竟然告我。”到了下午則感慨的地表示,遇到這種事只能説是檢察官的宿命。並希望將來臺北地檢署開庭時,馬英九、吳麗洳都到場,把事情講清楚,讓真相大白。侯寬仁一系列的反應很有趣,從傲慢地斥責“他”竟然反告起執(zhí)法人員來了,成何體統(tǒng)?經過數小時的沉澱,卻只有認命,也期待著快點把案情搞清楚,不想被這樁案子拖累下去。
藍陣營以其人之道還置其人之身,已令侯寬仁氣餒。檢察官員也可以成為被告,因為他同樣是一介平民,並不駕淩于法律之上,永遠扮演控告別人的角色。侯寬仁也是一名臺灣人,生於斯長于斯,當然也形成他自己的政治見解與看法。執(zhí)行公務偵辦案件時就100%的超然起來,原有的政治傾向完全不影響辦案和追查的方向,則近乎天方夜譚,非超人不能達到。從筆錄吳麗洳證詞的表現來觀察,侯寬仁有點像先下了結論、再努力尋找,甚至於捏造有利於結論的證據。如果屬實,這是公然犯罪的行徑。檢察官濫權,製造冤案,絕非人民之福。小馬哥有這個膽識控告這幾位檢察官,最後的審判結果如何尚未可知,現階段已經達到正面效果,警惕諸檢察官應秉公辦案,嘩眾取寵、扮演打虎英雄、為執(zhí)政權威服務等等惡行都必須有所收斂。
另外的案子是由檢察官沈明倫主導,侯寬仁、周士榆協(xié)同偵調民進黨四天王的“特別費”案時,對謝長廷幕僚陳雨鑫,涉及利用職務詐取財物卻不起訴,結果謝長廷的“特別費”案獲不起訴處分,輕騎過關。馬英九的辯護律師宋耀明指出,這是檢察官們對陳雨鑫網開一面,避免法院審陳雨鑫時,連帶要調查謝長廷涉案部份。沈明倫等人明顯有濫權瀆職的行為。
沈明倫對此反彈的十分激烈,重批馬英九是一個要選“總統(tǒng)”、又當過“法務部長”的人,怎麼玩這種小孩子遊戲?但是訴諸法庭是公民應有權利,檢察官的工作是控告嫌犯,為什麼有人告檢察官,就變成了小孩的遊戲了?沈明倫接著猛轟:“馬英九已佔盡一切優(yōu)勢,何必趕盡殺絕到這種程度?是不是要踐踏司法、失去理性、違背良心?”
這番話倒像是在説出沈明倫本人的心態(tài),將小馬哥以“特別費”案入罪,再給予謝長廷不起訴處分,藍綠執(zhí)政權之爭可以提前在法庭就裁定了,檢察官們?yōu)槊襁M黨立下首功,惜乎此計未能完全得逞。但是沈明倫等替謝長廷開脫,這一項功勞也不算小。
馬英九目前也未佔盡一切優(yōu)勢,或任何優(yōu)勢,檢察官還可以再上訴繼續(xù)纏訟?!摆s盡殺絕”的用語無疑在自我招認,莫非沈檢察官等真的和民進黨人是一夥的,被藍軍視為敵人?沈檢察官被人告,感覺到這小孩子的遊戲不好玩,心中忐忑不安,強烈抨擊對方之後又引用論語,再談論金剛經,故做灑脫地説:一切都如夢幻泡影,久之就都不重要了。
小馬哥反客為主,令不少人為之震驚。臺灣的“司法”獨立還有很長的一段路要走,往前挪一小步也算是進步。
?。ㄗ髡哐院?曾任臺灣《聯合晚報》主筆 《中國時報》專欄作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