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方朔:欺負人者反哭訴被欺負 邏輯混亂
知名政論家南方朔今天在《明報》發(fā)表評論文章説,有些事情,搞政治的身陷在一時之間説不明白、講不清楚的困境裏,難免畏首畏尾;但做為小老百姓的我們,卻不能糊裏糊塗的人云亦云,跟著被別人煽動起來的風向走。權力的嘴再大,被鼓噪起來的群眾威脅再大,也沒有天大理大。如果臺灣老百姓不能覺悟這一點,那就讓我們等待那更不堪的命運吧!
文章指出,對民進黨意識形態(tài)稍有理解的就知道“悲情論述”乃是它最核心的環(huán)節(jié)。所謂“悲情論述”,指的乃是他永遠視自己為善良的弱者,他所欲求的任何東西及目標如果達不到,都是邪惡的別人的欺負。為 了讓這種論述模式具有力量,“愛臺——賣臺”、“臺灣人——非臺灣人”這種切割術就派上了用場。當任何它的企圖無法達成,就是“誦誦欺負臺灣人”。這種 “悲情論述”當它在野時,或許不無可以同情的空間;但當它業(yè)已取得政權,成了現(xiàn)實上的強者,這時候它不根據(jù)強者的邏輯去負起更多責任,而仍繼續(xù)玩著“悲情論述”的遊戲,這時候“悲情論述”即成了它推託責任、合理化濫權的憑藉。當一個當局可以那麼容易就推託掉自己的責任,這樣的當局何必還需要去做任何努力。
民進黨的“悲情論述”,最荒誕的例子即是“公務機要費”貪腐案及“紅衫軍”問題了。貪污的不是別人,把錢A進自己口袋的也是他們自己,但當別人加以批判反對,他們就“悲情論述”出爐,宣稱這是“中國的陰謀”、“是中國人欺負臺灣人總統(tǒng)”。明明是他們用貪腐在欺負臺灣所有老百姓,他們卻還敢説這是別人在欺負他。當“悲情論述”可以硬拗到如此程度,“悲情論述”早已大過了“國法”天理。當違法亂紀都可以用“悲情論述”掩蓋掉,臺灣政經(jīng)社會又怎麼不會日趨沉淪呢?
文章認為,“悲情論述”是民進黨在野心態(tài)的延續(xù),是它無法産生責任意識的原因。它治臺無能不能批評,批評就是斯負他,就是“唱衰”,就是“不愛臺”??偠灾?,就是它是不能批評的。過去8年,每次一齣問題,它就搞“綠藍對決”,而宣稱這是“藍綠對決”,在“藍綠對決”這種説法裏,就是在暗示別人在欺負它、杯葛它。過去8年民進黨不擇手段搞“綠藍對決”,而國民黨一聽“藍綠對決”就心頭驚驚,“悲情論述”製造對立,激化仇恨,強化它對“欺負”的印象已明。人們一直不明瞭為何杜正勝任期最長,而且被説成是“最好的部長”,其實乃是每到關鍵時刻,他在選擇性的製造對立擴大“綠藍對決”,讓藍營抵制或不抵制都倍感為難 有著無比的貢獻。“教育部”不擇手段的拆牌事件,中間選民有可能看得大搖其頭,而深綠選民則在這種對立的獲勝中得到狂歡的效果。別的“部長”可換,這種功臣當然是最好的“部長”!
正因為有著這種“悲情論述”、“被欺負論述”做為保護傘,臺灣過去8年,才會出現(xiàn)許多正常民主地方都不可能出現(xiàn)的情況。例如,如果將來國民黨執(zhí)政,它的“行政院長”在受到批評時説“如果不滿意,下次就不要選我們啊!”,保證也會被“獨大”、“濫權”、“不尊重民意”、“傲慢”,罵得滿面全豆花。但這種話遊錫堃卻可以説,也沒有人敢説不對。
再例如,如果馬英九當選後搞貪污,“總統(tǒng)府”炒股票而被抗議或示威而他説是在“欺負”他,保證臺灣連革命都搞得出來。但這種話民進黨卻可以説。臺灣誰權力獨大,誰不受制衡,還需要説嗎?
“悲情論述”或“被欺負論述”實在太好用了。姦巧者永遠明明是在欺負人,卻會得了便宜還賣乖的説是被欺負。
文章最後説,任何執(zhí)政當局都必須以對人民的責任和許諾為前提,當沒有責任心而讓人民受害,就是他們在欺負人民。而欺負人民者是沒有資格去歸咎別人,説被人欺負的。世界各地, 當政者會把“被欺負”掛在嘴上,做為推卸責任萬靈丹的,只有臺灣。臺灣政治渾沌,經(jīng)濟倒退,社會被撕裂,每種失政的問題,都是有人在“欺負”。如果再讓這種“被欺負論述”持續(xù)下去而不必自己負責,臺灣老百姓還會有什麼前途呢?臺灣真正需要的是“我負責”的當局,而不是“我被欺負”的當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