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網(wǎng)10月13日訊 據(jù)臺灣《聯(lián)合報》報道,前桃園縣副縣長葉世文涉合宜住宅弊案遭羈押至今,案件現(xiàn)由臺灣“高院”審理,他日前請求交保,但法官裁定延押2個月至11月20日。
合宜住宅弊案,臺北地院3月間依貪污等罪判處葉世文19年徒刑、遠(yuǎn)雄集團(tuán)創(chuàng)辦人趙藤雄4年6月徒刑。案件上訴後,目前由臺灣“高院”審理。
臺灣“高院”9月開庭時,葉世文表示遭羈押已久,請求交保。他舉例基隆市議長、南投縣長等類似案件,指出這些人一審判刑都比他重,但都獲得交保,希望法官讓他交保。但“高院”裁定延押2個月至11月20日,葉世文不服而提起抗告,“高院”今天駁回確定。(臺灣網(wǎng) 高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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