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立法院內政委員會”27日審查“兩岸人民關係條例”第17條,最後以表決方式初審通過民進黨版本,大陸配偶(簡稱陸配)仍維持6年領取臺灣身份證,同時還要比照外籍配偶需要經(jīng)過“國民基本權利測驗”。換句話説,陸配比照外配的不是4年即可領證,而是測驗,“等於領證條件不但沒放寬,還變嚴苛”。
臺灣聯(lián)合新聞網(wǎng)27日評論稱,綠營“立委”一方面堅持陸配、外配領證限制應該一致,另一方面身兼民進黨“中國事務部”主任的“立委”趙天麟又不斷重申兩岸是特殊關係以及對人權的重視,擔心被扣上歧視之名。而國民黨也無意再阻擋法案通過,只想借機凸顯民進黨立場。雖然最後藍綠和平表決,但這場戲暫時收場,卻還沒有落幕,“至於陸配權利,早被政客拋到九霄雲(yún)外”。(崔明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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