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網(wǎng)8月21日消息 據(jù)臺灣“中央社”報道,臺灣中華航空股份有限公司(簡稱“華航”)培訓的女機師楊雅如,受訓期間在宿舍與其他學員玩脫衣遊戲,遭華航退訓並求償。臺灣“最高法院”20日判楊雅如敗訴,必須賠償華航215萬元(新臺幣,下同)。
根據(jù)法院判決,楊雅如2004年獲華航錄取為培訓機師,2005年2月與華航簽訂承諾書,約定若在受訓期間因私德、行為不當影響訓練進度,或導致華航聲譽受損,華航可視情節(jié)輕重予以處分或退訓,並賠償訓練費用。
2005年底,楊雅如遭華航退訓,並遭華航求償受訓費,雙方鬧上法院。華航主張,楊女赴澳洲受訓時,在宿舍與其他學員舉辦生日派對,因玩遊戲將衣服脫到只剩內衣褲,且楊女應徵機師時,在應徵申請表填寫未婚,事後卻發(fā)現(xiàn)楊女離婚並育有1子。
此外,楊雅如稱自己曾任職高鐵行政經(jīng)理,但華航發(fā)現(xiàn)高鐵並無行政經(jīng)理職位,因而認為楊雅如放蕩形骸、罔顧男女分際,不具備機師需有的信賴人格,將她退訓。
楊雅如則辯稱,脫衣事件純屬私德,與華航名譽無關,她在員工數(shù)據(jù)表中,婚姻狀況勾選為“其他”,並未欺瞞。至於謊報高鐵職位,楊雅如解釋是因雙方對職稱的中英文翻譯認知不同,並非謊報。
法院一審和更一審時,合議庭均採納華航主張,認為楊雅如違反誠信,履歷誇大不實,受訓時已有品德瑕疵,不具備從事機師的基本條件,難期待將來能忠誠履行相關義務,認定華航退訓有理,判楊女需依照契約條件,賠償華航訓練費215萬餘元。臺灣“最高法院”20日駁回楊雅如上訴,全案定讞。(臺灣網(wǎng) 孫金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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