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網(wǎng)7月29日消息 據(jù)臺灣《聯(lián)合報》報道,陳水扁的親家簡水綿,因連兩年漏報丈夫趙玉柱薪資等,被臺當局稅務部門移送,稅務部門不僅要求補徵還要罰款,簡水綿不服提起行政訴訟,法院28日判決簡水綿敗訴,全案定讞,簡水綿必須連補帶罰繳交2497.4萬元(新臺幣,下同)的稅款及罰金。
據(jù)報道,28日法院判決確定的兩案,分別是簡水綿在2003、2004年漏報趙玉柱所得。判決書指出,簡水綿2003年漏報本人及丈夫趙玉柱執(zhí)行業(yè)務所得、薪資所得及利息所得共1790萬多元,計算後,簡水綿補徵應納稅額為668萬多元,加計罰金337萬多元。
另外,簡水綿2004年短報趙玉柱業(yè)務所得及其他所得2625萬多元,臺當局稅務部門認為簡水綿應補稅996萬多元,加計處0.5倍罰金498萬多元。(臺灣網(wǎng) 馮江)
[責任編輯:馮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