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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網(wǎng)8月3日消息 據(jù)臺灣媒體報道,前天,高雄市警方緝捕通緝犯,抓到一名“有證流氓”!被通緝多時的楊姓男子,前天與擁槍自重的夥伴從屏東到高雄從事毒品交易時,遭獲報的警方當街制伏,警方除起出3把改造手槍及10多克毒品,並在楊男身上搜出“流氓證”。
今年4月,高雄市刑偵大隊在偵辦一起毒品案時,獲知將有部分犯罪成員將從屏東前往高雄交易毒品。1日下午1時許,高雄市警方在民族路發(fā)現(xiàn)目標貨車的蹤跡,隨即以優(yōu)勢警力將貨車圍困,並逮捕駕駛黃豐政(43歲,有前科)與去年因毒品案遭通緝的男子楊聯(lián)(47歲,竊盜前科)。
警方除在兩人身上起出3把手槍、多發(fā)子彈與10余克的毒品外,更在楊嫌身上搜到一張“流氓證”。高雄市刑警大隊分隊長陳相瑋説,當看到流氓證時還被嚇一跳,但隨即發(fā)現(xiàn)是搞笑證件,不少同仁看了也覺得有趣。對此,楊嫌則説,該證是他旅遊時朋友送他的,基於好玩才帶在身上。警方訊後,依《槍炮彈藥刀械管制條例》及《毒品危害防制條例》將楊男送辦。
報道稱,“流氓證”是幾年前島內(nèi)初中、小學校園風行的玩具證件,一本約新臺幣20元,除“流氓證”外,還有“逃學證”、“泡妞證”、“處女證”、“色狼證”等。(臺灣網(wǎng) 劉海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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