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jù)“中央社”報道,高雄66歲的陳姓醫(yī)師與61歲的林姓藥商,涉嫌多次與多名未滿14歲的少女“援交”,高雄地方法院15日依妨害性自主等罪嫌,判處陳姓男子有期徒刑12年,林姓男子有期徒刑9年。全案可上訴。
判決書指出,陳姓男子與林姓男子為朋友,于2007年間起,即透過陪喝咖啡、唱歌或跳舞等方式,認識未成年少女,或再經(jīng)由對方介紹認識其他少女後,涉嫌以金錢誘惑被害少女賣淫或猥褻。
判決書表示,警方接獲線報,循線查出被告2人自2008年至2010年間,涉嫌以1000至5000元(新臺幣,下同)的代價,分別與多名被害少女性交易或猥褻。
判決書説,承審法官審理認為,被告2人年逾6旬,足為被害少女的祖父輩,且明知被害人為求學階段少女,心智發(fā)育均未成熟,對性行為缺乏自主判斷能力,竟一再憑藉經(jīng)濟優(yōu)勢,利用對方缺乏社會歷練,分別以金錢為餌誘使被害人性交或猥褻。
判決書表示,被告2人法紀觀念淡薄,且嚴重影響被害少女身心健全發(fā)展,混淆被害人的金錢價值觀與正確性觀念,對社會所生的危害重大,犯後又避重就輕,依妨害性自主等罪嫌,判處陳姓被告徒刑12年,林姓被告徒刑9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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