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jù)臺灣《中國時報》報道,臺灣臺中市水美護理之家照服員周淑英,明知一名曾中風陳姓老人咀嚼能力不佳,卻在冬至時讓老人自行食用湯圓致阻塞喉嚨,老人送醫(yī)急救後仍因缺氧性腦病變成植物人。臺中地方法院審結,認定負責人江瑞敏、周淑英有疏失,依業(yè)務過失重傷罪均判處6個月徒刑、得易科罰金。
陳姓老人曾罹患出血性腦中風,于2009年10月29日入住水美護理之家,隔日即該護理中心何姓營養(yǎng)師評估,認為其牙齒咀嚼功能不理想應提供軟質食物。
同年12月22日、農(nóng)曆冬至當天,護理中心應景提供湯圓供大夥兒食用,周淑英徑將裝有3顆湯圓的餐碗交予陳姓老人自行食用,老人吞湯圓後阻塞喉嚨致心肺停止,周姓女子立刻呼叫兩名護理人員,以哈姆立克急救法將老人吞食的部分湯圓吐出,送醫(yī)急救後仍因心肺停止致缺氧性腦病變,呈現(xiàn)意識不清、行動不便、長期臥床需專人照料,後於2011年4月死亡。
營養(yǎng)師作證,為陳姓老人進行臨床評估時,建議其食用的軟質食物不包括湯圓等黏稠性的食物。法官因而認定江瑞敏過失行為與老人重傷害之間有相當因果,依業(yè)務過失重傷害罪判處6個月徒刑、得易科罰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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