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jù)臺灣媒體報道,南投某小學有幾位女老師組成“七朵花”,其中一名老師懷疑一名小六學生偷窺她集乳,竟要同事一起包圍陳同學逼供,並逼寫悔過書。此案經(jīng)縣政府函送,檢方依妨害自由罪嫌將3名老師起訴。
起訴書指出,在2012年3月23日上午,學生到保健室時,看到一名女老師在布簾內(nèi)集乳,陳好奇低頭從布簾下偷窺,女老師發(fā)現(xiàn)後,喝斥陳回教室。當天王姓老師帶當事人回現(xiàn)場模擬情境,質(zhì)問是否有看到集乳,但他堅稱只看到腳。之後張姓女老師要他到走廊罰站,且寫自白書,學生堅持己見。
張姓女老師一再逼學生寫自白書,直到下午2點,學生坦承有看到才停止。之後學生母親到校後陪兒子向老師道歉,但母親離去後,他又被逼寫自白書。其後,該學生診斷出罹患急性壓力性反應合併焦慮癥,母親因此提告。
3名女老師皆否認犯行,並稱罰站與寫自白書是基於教育目的。檢方認為,學生之學習權(quán)、受教權(quán)、身體自主權(quán)應予保障,而從中午到下午2點半,連續(xù)罰站與寫自白書,造成心靈受創(chuàng),已構(gòu)成強制罪。
七朵花為7女老師組成之團體,在校內(nèi)常穿一樣的衣服行動,並組成“Magic Party”。而她們的行徑常有爭議,除私審學生外,還有因一人考績差,便指控校長以及其他高層瀆職。這些狀況被《壹週刊》披露後,7位老師對這些指控全盤否認,並要對壹週刊提告。不過其中幾名老師在披露後,已被教育局解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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