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 日前,商務部發(fā)佈2014年度第5號公告,公佈了對太陽能級多晶硅(Solar-Grade Polysilicon)反傾銷調查的終裁決定。
商務部最終裁定,在本案調查期內,原産于美國和韓國的進口太陽能級多晶硅産品存在傾銷,中國太陽能級多晶硅産業(yè)受到實質損害,且傾銷與實質損害之間存在因果關係。根據(jù)《中華人民共和國反傾銷條例》有關規(guī)定,經(jīng)商務部建議,國務院關稅稅則委員會決定,自2014年1月20日起,對上述産品徵收反傾銷稅。進口經(jīng)營者在進口上述産品時,應依據(jù)公告中列明的各公司稅率向中國海關繳納反傾銷稅。(傅蘇穎)
[責任編輯: 楊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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