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不願向消費者告知“11種神秘香料”是哪些成分,有消費者將肯德基告上法庭,索要知情權。記者日前獲悉,一位在廣州工作的徐先生在就餐時,看到肯德基“上校雞塊”的包裝上宣稱,添加有“十一種神秘香料”製作而成,故多方向肯德基方面打聽這11種香料的真實情況,但均無法獲知。日前,徐先生已向廣州市越秀區(qū)人民法院提起訴訟,狀告百勝餐飲(廣東)有限公司,並要求依據(jù)消費者權益保護法賠償一倍購物價格42.5元,並象徵性地賠償其因此造成的誤時、交通、文印、通訊等客觀損失3.15元。截至記者發(fā)稿時,百勝餐飲廣東公司方面暫未回應。
“神秘香料”虛假宣傳?
徐先生告訴記者,去年11月26日,他與朋友在肯德基餐廳用餐,在肯德基的“上校雞塊”包裝盒上,發(fā)現(xiàn)標稱該食品是由“‘十一種神秘香料’融入鮮嫩雞肉中,外脆裏嫩,鮮美多汁”。該消費者食用了聲稱含有“十一種神秘香料”的“上校雞塊”後,詢問餐廳工作人員“十一種神秘香料”都是什麼香料,工作人員以答案屬於商業(yè)機密為由拒絕答覆,並稱連他們這些內部工作人員也不可能知道是什麼香料。
“在我國現(xiàn)行法律、法規(guī)、規(guī)章、標準中,無論是食品、日用、化工等用途的香料,都是公示于眾的香料,均不屬於‘神秘’香料?!毙煜壬赋觯覈断M者權益保護法》明確規(guī)定,消費者享有知悉其購買、使用的商品或者接受的服務的真實情況的權利。而經(jīng)營者也應當向消費者提供有關商品或者服務的真實資訊,不得作引人誤解的虛假宣傳。
“肯德基拒不告知的行為侵犯了消費者的知情權、選擇權。”上述消費者稱,他已向廣州市相關法院起訴,“如果肯德基不能舉證‘上校雞塊’中含有十一種香料,或該十一種香料並非屬於‘神秘’範疇,或所使用香料不屬於我國法律規(guī)定的食用香料範疇,那麼這樣的廣告宣傳屬於誤導消費者的民事欺詐行為?!?/p>
消費者是否擁有知情權?
餐飲食品中所使用的的香料,是否需要標注,告知消費者呢?
據(jù)一位餐飲業(yè)人士稱,在2011年5月前,國家曾發(fā)佈公告,要求自製火鍋底料、飲料和調味料的餐飲單位必須向監(jiān)管部門備案所使用的食品添加劑名稱,並在店堂醒目位置或功能表上予以公示。“肯德基食品中所使用的所謂‘神秘香料’是自製調味料,則須在店堂公示其所使用的食品添加劑名稱?!?/p>
國內食品業(yè)資深人士王丁棉認為,對於食品中的資訊,包括添加了什麼、添加的品類品種、添加量、營養(yǎng)性、生産工藝等,消費者都有權知道,都有知情權。企業(yè)不能以各種理由,打擦邊球。據(jù)其介紹,按照去年新出臺的《預包裝食品標簽通則》,他的理解是對於食品中所使用的添加劑、成分,80%都應標注。
中國政法大學智慧財産權中心特約研究員趙佔領指出,根據(jù)食品安全法的規(guī)定,預包裝食品的包裝上應當有標簽。標簽應當標明名稱、規(guī)格、凈含量、生産日期;成分或者配料表;所使用的食品添加劑在國家標準中的通用名稱等事項?!叭羰穷愃瓶系禄暄Y的食品不屬於預包,但它添加的各種香料仍要符合食品安全標準的規(guī)定,特別是限量的規(guī)定裝産品。消費者若諮詢食品裏所添加的成分,企業(yè)應該告知,這屬於消費者知情權的範疇?!?/p>
[責任編輯: 王君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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