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法學會課題顯示,2020年本市預計達2431萬人,流動人口成基本組成部分,專家建議,北京落實新居住證採用積分管理 ,急需人才可加分。
四至六環(huán)人口聚集 積分高者轉京籍
法制晚報訊(記者 汪紅)
積分管理 分值高者可轉京籍
流動人口的權益待遇可分為基本公共服務和較高層次保障權益。前者包括勞動就業(yè)和參加社保、公共衛(wèi)生、計劃生育服務等,後者則包括申請保障房、最低生活保障、隨遷子女參加中考、高考等。
專家提出,北京市居住證制度中關於流動人口權益待遇可按梯級賦予,具體可根據來京時間及其他條件加以設計。
此外,羅瑞芳建議,在北京居住證制度中規(guī)定戶籍對接辦法。
建議研究設計一套積分制指標體系,賦予量化分值,在每年釋放配額進行總量調控的基礎上,依據積分情況由高到低對滿足分值要求者辦理落戶。
積分指標可分為基礎指標、加分指標和減分指標三類:
基礎指標包括居住情況、就業(yè)情況、學歷、技能等個人素質,參加社會保險情況等;加分指標包括急需人才、做出貢獻、表彰獎勵、社會服務、遠郊區(qū)縣工作等;減分指標包括違反計劃生育政策、具有違法犯罪記錄等。
應區(qū)分“真誠居住”、“福利旅遊”兩類
許傳璽説,應當儘快制定或修改相關政策、規(guī)劃,按照居住證制度立法的規(guī)定調整現有工作格局和服務資源配置,建立健全包括流動人口在內的實有人口服務管理體系。
此外,應當切實保證居住證制度規(guī)定的權益服務真正落實到在京長期工作生活的人群。進行居住證制度改革時,應重點區(qū)分“真誠居住”和“福利旅遊”兩類人群。應通過居住時間、納稅記錄等多項指標,綜合判斷流動人口是否僅為了享受城市較優(yōu)的公共福利或優(yōu)惠而遷移流動。
另外,還必須認真審查居住證申請人的資格條件和證明材料。結合即將出臺的居住證制度實施細則、戶籍對接積分辦法等,完善規(guī)則設計,不給那些純粹為享受北京福利待遇來京居住的人員留下鑽法規(guī)空子的機會和預期,確保居住證制度規(guī)定的權益服務真正落實到在京長期工作生活、為北京經濟社會發(fā)展做出貢獻的群體。
1.“入園難、入學難”加劇
解讀:居住證制度實施後,將加大北京市公共服務的承載壓力,出現“入園難”加劇、保障性住房輪候週期延長等問題。
2.交通、醫(yī)療等資源壓力增大
解讀:居住證制度中可申請北京戶籍的規(guī)定可能吸引大量外地人員涌入北京,可能會加劇交通、醫(yī)療等公共資源壓力。
3.與期望存差距 引發(fā)流動人口誤解
解讀:限于城市承載能力和現實人口壓力,居住證制度的設計不能過快。可能與來京人員的期望有一定距離,引發(fā)一些誤解。
4.資源重新配置 引發(fā)戶籍人口不滿
解讀:將重新配置公共服務資源,涉及戶籍人口的切身利益,引發(fā)戶籍人口不滿。
名詞解釋
常住人口:指實際經常居住在某地區(qū)一定時間(半年以上,含半年)的人口。
戶籍人口:是指公民依《中華人民共和國戶口登記條例》已在其經常居住地的公安戶籍管理機關登記了戶口的人。
流動人口:是指離開了戶籍所在地到其他地方居住的人口。
[責任編輯: 馬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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