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經濟部”最近公佈數據顯示,7月陸資赴臺金額大幅下降33%,累計今年前7個月陸資減幅也高達27%。香港《大公報》今日發(fā)表評論指出,今年以來陸資對臺投資興趣缺缺,主要原因是兩岸服貿協(xié)議自去年6月簽署以來,仍未能在島內生效實施,換言之,島內逾半服貿業(yè)項目仍不對陸資開放,陸資即使雄心勃勃,也只能望洋興嘆;對於一些已開放陸資投資的項目,一些陸企則因擔憂島內對陸資不友善的社會氛圍不利營商而卻步。其實,雖然自2009年起臺灣方面開放陸資入島,但處處提防和設限,因此5年來入島的陸資總額不過是10億美元,相較于登陸的千億美元臺資不過是九牛一毛。
評論説,過去多年來,臺灣積極推動對外貿易,但始終對陸資存有敵意。李登輝、陳水扁等“臺獨”分子當政時,固然對兩岸經貿設下種種障礙和關卡,開放陸資入島在當時是天方夜譚,即使臺商登陸投資也被限制投資金額。直至6年前國民黨重新上臺,才首次開放陸資入島,但陸資是“戴著鐐銬跳舞”。雖然經過三輪開放,但目前島內仍有3.3%的製造業(yè)、49%的服務業(yè)和48.8%的公共建設項目禁止陸企投資。而製造業(yè)雖然看上去幾乎全部開放,但對陸資較感興趣的積體電路、半導體封裝及測試、液晶面板及其組件、金屬切削工具、電子及半導體生産用機械設備等項目,訂立了嚴格的投資條件:須提出産業(yè)合作策略並經專案審查通過;對投資之事業(yè)不得具有控制能力。
評論指出,臺當局原本計劃在通過兩岸服貿協(xié)議後再次鬆綁對陸資的限制,但服貿被“立法院”束之高閣,臺當局近來反而對陸資實施了更為嚴格的限制措施。對於陸企入島設立辦事處,臺灣方面上月起要求陸企必須在大陸正常營運超過3年、最低資本額600萬臺幣,才可申請赴臺設立辦事處。而陸企在臺常駐幹部,赴臺簽注也全面從嚴,由原本僅需經臺“移民署”及經濟部門,今年開始須送各部門匯整意見,讓過去赴臺簽注只需5天,現在動輒至少1個月。
評論認為,臺灣對陸資審查越來越嚴,陸幹赴臺不易,對臺投資要“過五關、斬六將”,一方面是受到“反服貿運動”的影響,馬當局為了顯示自己有能力管控陸資,因而猛下重藥。另一方面,臺灣仍不脫把陸資入島的經濟議題當作政治議題的舊思維,害怕“陸資買下臺灣”。這是對陸資的偏見和誤解。陸資入島是看中臺灣的商機,賠本生意是沒人做的。
評論指出,陳水扁執(zhí)政期間最大致命傷是動不動就用政治來處理經濟議題,造成民進黨8年“鎖島”,經濟一蹶不振。臺當局勿重蹈覆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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