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洪仲丘事件”讓臺軍管理制度再度引發(fā)關注,臺灣《中央日報》網(wǎng)路報今日發(fā)表評論指出,案情至今向上發(fā)展,究其根柢,仍舊是領導系統(tǒng)封閉、申訴管道壅塞所造成的意外。匪夷所思的,是各級長官居然層層批準,睜一眼閉一眼,讓單位裏頭能夠動用的最嚴厲懲戒機構(gòu)禁閉室,淪為有力者“私刑”的場所。臺陸軍司令説“軍隊不是黑道”,何其諷刺!
評論摘編如下:
在禁閉室裏整死一名士官,而且還是行將退伍的準老百姓,輿論為之驚訝不置,説來也是當然之事。禁閉室裏整到死,這好像是軍閥時代之所為。士官也者,從來只聽説他們教育、訓練大頭兵,能夠送之入禁閉室,則“藏鏡人”(注:意為幕後指使者)來頭必不可小覷。何況死者又是準老百姓,那已屬“不忮不求”、吃喝等走的角色,各級長官笑臉“送客”之不遑,怎會再自找麻煩呢?
果不其然,案情至今向上發(fā)展,究其根柢,仍舊是領導系統(tǒng)封閉、申訴管道壅塞所造成的意外?;蛟S一開始,是個人私怨;有辦法的,就想公報私仇,利用最後機會,“教訓”一下準老百姓。匪夷所思的,是各級長官居然層層批準,睜一眼閉一眼,讓單位裏頭能夠動用的最嚴厲懲戒機構(gòu)禁閉室,淪為有力者“私刑”的場所。臺陸軍司令説“軍隊不是黑道”,何其諷刺!
長期以來,“崇法務實,勤勞儉樸”是臺軍的最高教條。之所以提出這8個字,部分就是因為領導系統(tǒng)封閉、申訴管道壅塞的痼疾。過去軍人以犧牲、效忠為天職,“將在外,君命有所不受”,多少使之傾向便宜行事的思維。長官的“行政裁量”,往往超越既有“法規(guī)”之地位,使得“崇法”、“務實”等觀念,不容易落實到各級領導的過程之中。
軍紀、管教是所有軍隊共同強調(diào)的訓練重點,不應為了某些人的過當行為,而有所偏廢。所以這次的不幸事件,不能只看基層的軍紀、懲戒問題;值得檢討的,是久歷戎行的專職幹部們。包括他們的管教思維、行政裁量、本職學能,甚至生活態(tài)度,都必須在崇尚“法治”的原則下,再三策勵。畢竟鐵打的營盤、流水的兵,專職幹部才是軍隊維持軍風紀最重要的角色!
[責任編輯:張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