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網(wǎng)9月8日消息 據(jù)臺灣《中國時報》報道,連串幼童性侵案遭輕判引爆臺灣民怨,國民黨與民進黨“立委”將聯(lián)手修法加重刑期。國民黨團準備將“對14歲以下兒童性侵”的罪犯,拉高刑期至10年以上。民進黨“立委”田秋瑾更將提案將刑期提高到20年以上,且不得假釋。
對此,國民黨政策會執(zhí)行長林益世表示,以目前氛圍,兩黨“立委”對於刑度一定是互相加碼,修法仍應(yīng)該慎重為宜。國民黨希望行政單位趕快提出版本,版本提出之後,國民黨就會列為優(yōu)先法案處理。
田秋瑾強調(diào),依據(jù)臺灣有關(guān)規(guī)定,只要對未滿14歲的兒童性侵,就是處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但如今有許多“法匠”,始終在“違反意願”上糾結(jié),堅持唯有違反意願,才能加重刑期。她説,法官若因情節(jié)不嚴重才輕判,或許情有可原,結(jié)果現(xiàn)在只考慮“意願”問題,“讓人生氣!”
因此,田秋瑾表示,將提案修法,增列對14歲以下兒童性侵的罪犯者,訂定本刑20年以上的有期徒刑,且不得假釋。但她説,20年是個大方向,未來應(yīng)該會再細分初犯與累犯訂定不同刑期,但一定是10年起跳。
國民黨“立委”楊麗環(huán)説,目前已研擬提案修正相關(guān)法規(guī),包括加重性侵未滿12或14歲以下兒童者的刑責(zé),並要求罪犯出獄後,仍要標注身份,以便防範。
田秋瑾強調(diào),兒童遭侵害後若未受到良好治療,將造成自殺傾向、反社會人格、藥物濫用等,衍生更嚴重的社會問題。(臺灣網(wǎng) 孫金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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