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jù)臺灣媒體報道,27歲王姓女子與李姓男友登記結婚,要求婚後李得“買包、買車”給她;兩人辦妥登記不到一小時又來辦離婚,原因是王女離開戶政事務所,就立即拉李到車廠“下單”,李勸暫緩,王怒嗆“不買就離婚”。
中市潭子區(qū)戶政所人員説,年輕人婚姻觀念淡薄,但結婚到離婚不到一小時,“這麼短命的婚姻還是第一次遇到”。這對怨偶事後也一直沒再辦結婚登記。
據(jù)了解,王姓女子與從事軍職的李姓男友(23歲)交往兩年,期間數(shù)度分合。去年底,王女告知李已産下男嬰,“你是孩子的父親”,要李負擔“奶粉錢”一起扶養(yǎng)。
李撫養(yǎng)4個多月後,希望能“名正言順”,要王女一起到戶政事務所辦結婚登記,王女趁機獅子大開口,要求婚後得“買進口車、名牌包”,李照單全收。
上月底,兩人寫好結婚書約,前往戶政所辦登記,戶政人員核對身份時,因王女上粧,容貌與身份證照“落差甚大”,出言詢問,王女甩頭就走,留下李頻跟戶政人員賠不是。
隔天上午,兩人又出現(xiàn)在戶政所,這次順利辦理結婚登記。戶政人員將添加配偶欄注記的身份證交給兩人後,兩人隨即離開,未料不到1小時,兩人再度到府,王女怒氣沖衝説,“我要跟他離婚!”
戶政人員了解後才知王女登記後,馬上拉著李到汽車展售中心“下單”,李勸王女,自己還在繳車款,先別急著買,王女聽後怒嗆“不買就離婚”,兩人僵持不下,李沒有辦法,只好帶著王女回到戶政所辦離婚。
“李王一小時聯(lián)姻”已創(chuàng)下潭子戶政所“最短婚姻”紀錄,連任職多年的資深人員説,“想都沒想過的事情,居然會發(fā)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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