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2號公路發(fā)生遊覽車火燒車意外,共造成26死。(圖片來源:臺灣《聯(lián)合報》)
臺灣網(wǎng)7月19日訊 據(jù)臺灣“中央社”報道,搭載大陸游客團的遊覽車今(19日)午傳出火燒車事件,造成26人罹難。臺當局“金管會”表示,遊覽車及旅行社均依規(guī)定投保,不含司機初估每位乘客可理賠565萬元(新臺幣,下同。約合117萬9196元人民幣),整體保險理賠金額將超過1.4億元。
今天中午12時57分,一輛行駛中的遊覽車在臺灣2號公路往西3公里處撞護欄起火,車上人員受困。桃園警消趕到現(xiàn)場搶救,撲滅火勢,發(fā)現(xiàn)多具焦屍,確定26人罹難,包含24名大陸游客以及司機、導遊。
臺灣“金融監(jiān)督管理委員會保險局副局長”張玉輝表示,遊覽車以及旅遊社都有依規(guī)定投保。根據(jù)“金管會”統(tǒng)計,遊覽車投保的遊覽車乘客保險,由旺旺友聯(lián)産險承保,每人身故保險金至少150萬元;至於旅行社投保的旅遊業(yè)責任保險,由華南産險承保,依規(guī)定每人身故理賠金至少為200萬元;另外還有撫慰金5萬、善後處理費10萬元;至於強制車險由富邦産險承保,每人死亡理賠金為200萬元。
張玉輝補充説明,以上保險理賠適用車上乘客以及導遊,至於司機則不適用。即不含司機,每人罹難可至少獲得565萬元的理賠金,整體理賠金額將超過1.4億元。至於遊覽車的客運業(yè)旅客運送責任險的理賠,官員表示,該險種每一事故最高理賠上限為1600萬元,不過這部分還要先厘清責任問題,才能確定實際理賠金額。(臺灣網(wǎng) 李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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