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網11月2日消息 據臺“中時電子報”報道,針對前臺北市長馬英九“特別費”案今天再度開庭審理,島內法學界人士認為,全案應能于12月份進行宣判。
據報道,臺灣“高等法院”今天傳喚馬英九“特別費案”中的兩名證人進行交互詰問,庭訊于兩個小時後結束。審判長劉景星當庭諭知,下次庭期定在本月30日,預備將此案辯論終結。
報道指出,馬英九“特別費案”一審于4月3日首度開庭,單是準備程式庭就進行4次,直到6月5日才進入實質審理階段;相較之下,二審準備程式庭僅1次,並在今天進入實質審理程式後,將於第3次開庭就進入辯論審結,此案的審理相當順利,全案應在12月份就能得知宣判結果。 (趙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