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網(wǎng)10月12日消息 針對媒體報道瑞士司法暨警察部發(fā)言人表示,從未接獲來自陳水扁之子陳致中或扁家,將存放在瑞士的資産匯回臺灣的請求,臺灣特偵組主任陳雲(yún)南12日表示,特偵組發(fā)函請求凍結(jié)資産,從未獲瑞士官方正式函覆,將第3度要求將鉅款匯回臺灣。
而自從相關(guān)消息傳出後,外界懷疑扁家在瑞士藏放的12.7億元(新臺幣,下同),可能是仍能隨時動用的“活錢”,甚至質(zhì)疑特偵組過去猶如在與陳致中一家“唱雙簧”;國民黨“立委”邱毅也再次直指臺灣“檢察總長”陳聰明扮演“司法黃?!?。
據(jù)臺灣“今日新聞網(wǎng)”報道,特偵組在去年9月首度向瑞士提出司法幫助聲請,要求凍結(jié)扁家在美林銀行賬戶的7億元資金,去年11月底,特偵組意外查獲扁家在國泰世華保管室搬出7.4億元到元大金庫,並指示元大馬家代為匯往瑞士威格林銀行的指定賬戶,因此又在去年扁案起訴前夕,即12月,第2度向瑞士要求查扣扁家在威格林銀行賬戶的5.7億元財産。
另一方面,陳致中在今年8月扁家族洗錢案開庭時,供稱扁家在瑞士被凍結(jié)的12.7億元一旦匯回臺灣,如有涉及不法,就沒收充公,即便是合法的,他也願全部捐出,請法院判他緩刑。
但多家媒體日前均報道指出,瑞士司法暨警察部發(fā)言人加利表示,從未接獲陳致中或扁家請求將存放在瑞士的資産匯回臺灣。對此,陳致中在11日發(fā)出聲明反駁,指他要求將瑞士銀行款項,匯回特偵組指定賬戶的相關(guān)文件,是交給瑞士聯(lián)邦檢察署,而非瑞士司法暨警察部。
陳致中在聲明中指出,為申請將瑞士銀行款項匯回臺灣,今年7月20日起,通過律師將他及妻子黃睿靚完整的簽署文件,包括給瑞士聯(lián)邦檢察署的信函及相關(guān)匯款指令,都已一併交給特偵組,相關(guān)過程均有向院、檢兩方陳報,陳致中也説,他迄今仍未接獲瑞士檢方回復(fù)。
特偵組主任陳雲(yún)南12日上午則證實,這12.7億至今未被凍結(jié),他指出:特偵組去年2度發(fā)函瑞士聯(lián)邦檢察署申請凍結(jié),但從未獲得瑞士官方正式的函覆。另外,特偵組認為,扁案在9月11日一審判決後,應(yīng)可讓瑞士肯定臺當局打擊洗錢罪的誠意,因此已著手準備判決書的外文譯本,將第3度向瑞士提出返還扁家不法所得,將其匯回臺灣“最高檢察署”指定賬戶的要求。
陳雲(yún)南的説法顯示扁家海外資産仍有被動用的可能性,但特偵組從未公開對外説明相關(guān)情況,直到瑞士司法暨警察部發(fā)言人加利對外透露情況,才予以證實。外界因此質(zhì)疑陳致中根本是説一套、做一套,仍在玩弄司法,甚至連檢方過去也配合“唱雙簧”。
國民黨“立委”邱毅更直指這整齣戲,其實是陳致中與特偵組、臺灣“檢察總長”陳聰明一起配合演出,因為如果瑞士官方未收到臺灣的正式文件,特偵組不知道嗎,不知道陳致中在耍人嗎?
邱毅也質(zhì)疑:陳致中在去年12月提出認罪協(xié)商,但直到今年7月20日才完成把錢匯回的簽署文件,檢察官怎麼能如此有耐心,可以等被告7個月?實在是很“貼心”,而這也更證明特偵組與陳致中“有所勾結(jié)”。(高大林)